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10〕59号
转发区农业局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农业局制订的《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五月十二日
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决定》,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力度,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现就全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意见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宗旨,以实现秸秆禁烧和循环利用为中心,以改善农村村容村貌、促进农业良性循环、保护大气环境质量、建设“生态武进”为目的,把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机结合,采取行政推动、政策扶持、技术创新相结合的方法,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逐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全面禁止秸秆焚烧,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提高。 二、目标任务 全区新增秸秆还田机械200台,更新大中型拖拉机90台;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及秸秆沼气、秸秆制粒、秸秆食用菌、秸秆沤肥、秸秆发电、秸秆饲料、秸秆建材等综合利用技术,确保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其中,麦秸秆和稻秸秆机械化还田率分别达60%和30%以上。全区夏秋两季农作物秸秆全面实现禁烧。 三、工作重点 1.禁止秸秆焚烧。各镇(开发区、街道、下同)要把秸秆禁烧工作放到重要位置紧抓不放,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落实责任、队伍、制度。各镇要按照每500亩配备1名禁烧巡查人员的标准及时配备专职禁烧巡查员,做好夏秋两忙的禁烧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巡查员要对其巡查区域负责,确保区域范围内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全面实现辖区内秸秆的全面禁烧。各镇禁烧巡查员名单、巡查区域及考核办法于5月底报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禁烧办公室(区环保局)。 2.推行秸秆机械化还田。各镇要根据实际稻麦种植面积和埋草机械的配置情况,增加埋草机械的数量,确保年内全区新增秸秆还田机械200台,保有量达680台。同时,要制订激励政策与农机操作手签订责任书,确保埋草机械的有效使用,实现全区麦、稻秸秆机械化还田率分别达到60%和30%的目标。 3.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全面推广秸秆沼气、秸秆制粒、秸秆食用菌、秸秆沤肥、秸秆发电、秸秆饲料、秸秆建材等综合利用技术,抓好秸秆固化成型燃料项目、秸秆收贮等项目建设,确保秸秆收贮或固化3万吨以上。大力推广果园苗木地覆草技术,改善土壤生态环境,提高果品苗木产量和质量。同时,要大力发展秸秆绿化覆草、平铺腐熟还田等综合利用技术,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四、扶持政策 1.区财政对购置大中型秸秆还田机每台补贴2000元,各镇对应配套补贴1000元。 2.在农机作业不增加收费的情况下,区财政对各镇秸秆机械化还田、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按机械化还田实际量以每亩6元实行以奖代补,经费经考核验收后按实拨付。 3.由镇财政对每位巡查员每人每年补贴500元。 4.为提高秸秆禁烧组织工作水平,根据考核情况对没有发生秸秆禁烧的镇再行适当奖励。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区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环保局、农业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区交通、公安、安监、财政等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禁烧和综合利用两个办公室,其中禁烧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由区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综合利用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由区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明确工作职责。各镇作为秸秆禁烧和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放到重要位置,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重要内容,确保做到村村有方案、有责任、有措施。区环保部门要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秸秆禁烧的检查和执法。区农业部门要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农作物秸秆的气化、编织、燃料、制炭以及代料栽培食用菌等普及技术的推广,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区交通部门要负责区级以上公路沿线范围内秸秆禁烧工作的检查,确保公路周边无焚烧秸秆现象。区公安部门要负责消防和现场执法,大忙期间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巡逻工作,查处顶风焚烧秸秆的恶劣行为。区财政部门要负责秸秆综合利用财政扶持政策的实施。区安监等其他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区各新闻单位要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宣传报道工作。 3.广泛宣传发动。各镇、各部门要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科普宣传,在群众中大力倡导爱护环境、节约资源、循环发展的新意识、新风尚,使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的政策、技术、益处家喻户晓;引导农民树立秸秆也是资源、搞好综合利用就是增收的新思路、新观念,调动全民参与秸秆机械化还田、秸秆综合利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努力营造秸秆禁烧的舆论氛围。 4.强化工作考核。区政府将与各镇签订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责任书,同时将组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对各镇进行督查和考核。对禁烧和综合利用成效显著的镇,区按照扶持政策给予奖励;对禁烧工作不力的地方,进行经济处罚。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还将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各镇、村(社区)、农机操作手要签订责任书,明确秸秆综合利用方式、禁烧要求和奖惩措施。同时,要充分发挥基层及专职巡查人员的作用,加大考核力度,严格奖惩,确保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落到实处。 5.实行典型引路。作为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区),区将按照典型引路的要求,重点抓好主要交通道路沿线、重点景区等重要部位的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镇要选择1-2个村作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典型示范进行培育,召开具有一定规模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现场演示会,引导辖区群众全面搞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主题词:农业 秸杆△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5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