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10〕53号
转发区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工业固体废物规范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环保局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工业固体废物规范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工业固体废物规范管理的通知
为严厉打击固体废物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工业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水平,切实加快循环经济发展,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工业固体废物规范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规定,规范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环境行为,对固体废物实施申报、贮存、收集、转移、运输、处置等全过程监管,确保不发生因固体废物违规处置造成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二、严格控制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生产总量,对新、改、扩建新增固体废物的工业项目严格把关,明确处置途径,提倡循环利用;关停和淘汰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综合利用率低、固体废物多的项目。 三、根据全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按照“政府主导、市企主体、谁建设、谁得益”的原则,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力度,鼓励企业推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提高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 四、完善执法监督网络,建立部门执法联动的机制,形成覆盖固体废物全过程的监管网络。同时,要开展广泛性的宣传,增加公众、企业法人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对违反固体废物管理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和舆论监督。 五、按照市场公开招标的方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市场公开招标,建立一支专业化的固体废物运输队伍,由区公安、交通部门统一发放固体废物运输专用标志,并装配GPS全球定位系统,与区环保局监控中心联网。由区环保、公安、交通部门监管整个运输过程,对于不按照相关要求的运输单位取消其运输资格。 六、加强部门通力协作,区公安、交通、城管、卫生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环保部门进行监管,区科技、环保、税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单位的政策扶持和奖励力度,激发全社会参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置的科研热情。
常州市武进区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工业 固体废物 管理 通知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