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10〕36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红十字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红十字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红十字工作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下简称《红十字会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推进全区红十字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红十字会在推进和谐武进、幸福武进建设中的助手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红十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红十字工作的领导 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以“动员人道力量、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的境况”为工作目标,协助政府开展救灾、救护、救助等工作,是现代化建设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大力发展我区红十字事业,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红十字工作在促进社会稳定和全面推进“决战十一五,加快现代化”建设中的独特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红十字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级各部门在认真贯彻落实《红十字会法》和《省实施办法》的同时,要保障各级红十字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各镇、开发区、街道要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红十字工作,切实加强对红十字工作的领导,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分管、联系红十字工作,及时研究、切实帮助解决红十字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帮助红十字组织解决日常工作经费,帮助建立有效的筹资机制,不断增强救助能力,支持红十字人道主义救助工作和有关公益性工作。各级红十字会要依法协助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活动,积极主动地当好政府人道工作的助手,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和有关公益性工作。 二、积极参与,加大对红十字工作的扶持 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把红十字工作作为促进“三个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在政策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为红十字事业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宣传部门及各新闻单位要积极支持红十字会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红十字公益活动及热心红十字事业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工作,无偿播放或刊登有关红十字救灾救济公告,《武进日报》、武进人民广播电台和武进电视台要免费开辟红十字专栏,定期刊发红十字有关信息;对红十字会在街头、广场等闹市区开展各种纪念宣传活动和红十字公益活动、设置公益宣传栏和宣传标语时,区交通、公安、城管、规划等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免收有关费用;相关部门要积极帮助红十字会兴办与其宗旨相符的社会福利事业和社区服务项目、创办经济实体,并按有关规定给予支持和配合。通过各项行之有效的措施,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红十字工作、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突出重点,加快对红十字工作的推进 红十字会作为政府人道救助领域的助手,必须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依照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积极开展各项人道主义服务活动,不断壮大自身实力,加快推进红十字事业的发展,为和谐幸福武进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1.加快推进宣传传播工作。宣传传播工作是红十字工作的第一生命。各单位要利用“5?8世界红十字日”、“6?14世界献血日”、“9?10世界急救日”、“12?1世界防艾日”等重要纪念日,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不断扩大红十字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社会公信力。要将《中国红十字会法》和《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到“学习日”中去,提高社会各界对红十字的感性认识。 2.加快推进备灾救灾工作。备灾救灾工作是《中国红十字会法》赋予各级红十字组织的工作职责。区红十字会要进一步强化日常备灾救灾工作,积极吸引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红十字事业,建立稳定的社会募捐渠道和长效救助机制。2010年起,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好“博爱一元捐”活动,不断增强区红十字会的综合实力和社会救助能力。 3.加快推进生命关怀工作。人道生命关怀工程是红十字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红十字会要广泛宣传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的健康科学知识,配合政府做好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组织发动和献血志愿者工作,组织发动群众自愿捐献干细胞,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的深入开展;要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以及关怀艾滋病患者和感染者等工作。 4.加快推进人道救助工作。积极开展符合红十字宗旨的社会救助工作,切实加大救助力度,以“一老一少”和“因病致困和因病返困”弱势群体为重点,组建和完善全区人道救助网络。探索建立救助项目库,充分发挥红十字会“替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的助手作用,以卓有成效的工作来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红十字事业。 5.加快推进救护培训工作。各级红十字会要根据中国红十字总会等十五部委《关于广泛深入开展救护培训工作的意见》,在易发生灾害的地区和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单位,广泛深入开展“与备灾救灾相结合、与安全生产相结合、与职业培训相结合、与文明建设相结合、与发展红十字会组织相结合”的群众性救护培训工作,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降低灾害和意外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区公安、交通、教育、卫生等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群众性救护培训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区财政、物价等部门要合理核定收费标准,规范救护培训收费行为。区红十字会要不断规范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注重培训效果。区公安部门要把机动车驾驶员的救护培训工作纳入工作日程,明确一名领导负责,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确保培训任务的完成。区红十字会要积极协调公安、交通部门抓紧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的救护培训工作,并逐步向其它行业扩展,力争完成中国红十字总会“九大”提出的培训人口占总人口1.5%的目标。 6.加快推进社区服务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把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列入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社区建设规划。区红十字会和民政部门要按照《中国红十字总会、民政部关于开展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社区红十字服务站;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在现有的社区红十字服务站基础上,以社区为依托,以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为主体,以社区居民为对象,以弱势群体为重点,大力开展社会服务、宣传培训、募捐救助等人道救助工作。2010年要深入开展创建“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和省级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区活动,力争今年年内达到创建省级示范区标准,明年争创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 7.加快推进志愿服务工作。各级红十字会要本着发展和巩固并重的原则,大力发展红十字组织和红十字会员队伍,加大招募红十字志愿者、工作者力度,注意吸收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业家以及社会知名人士加入到红十字队伍中来,发挥他们的资源优势和社会影响力,引导他们在救灾、救助和红十字社区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积极组织和引导红十字志愿者在红十字志愿者工作委员会的带领下,实行志愿工作星级评比激励机制,营造人道主义志愿服务的社会氛围。 8.加快推进应急救援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国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助规则》和武政办发〔2009〕1号《关于印发武进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规范灾害救助工作,建立和完善备灾救灾工作网络体系,提高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要在现有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小分队的基础上,加强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他们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以成立心理干预等方面的应急救援小分队,不断增强红十字会的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9.加快推进对外交流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引进国际、国内项目救助力度,切实提高我区红十字救助和自救能力。要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开展民间外交方面的独特优势,鼓励和支持红十字会积极参与国际红十字运动,创新和扩大与国内外红十字会组织的合作模式和领域,努力引进资金、技术和项目,促进我区红十字事业全面快速发展。 10.加快推进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区红十字会和教育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教育部颁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和《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规则》,加强对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把红十字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坚持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与青少年素质教育、德育教育、健康教育相结合,将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议事日程,通过教育培训,培养青少年良好的道德品德和自我保护能力。
主题词:党派团体 红十字△ 意见 通知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3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