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10〕26号
关于印发为持证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计生免费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为持证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计生免费服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
为持证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计生免费服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2010年为民办实事活动实施意见》(武办发〔2010〕5号),进一步提升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确保“对持《常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免费服务”项目落到实处,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贯彻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为契机,紧紧围绕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一盘棋”的战略目标,按照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新机制的要求,上下互动,系统联动,举全区之力,努力把这项实事工程抓紧、抓实、抓好,为加快“幸福武进”创造更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决定成立武进区对“持《常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计划生育基本项目免费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口计生局,办公室主任由陆雅芬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朱宏英同志兼任。联系电话:0519-86310536;便民维权、监督举报电话:0519-12356(按语音提示,键入相应数字)。 三、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一)目标任务 按照区委、区政府《2010年为民办实事活动实施意见》(武办发〔2010〕5号)文件精神,武进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为主要负责单位,落实对持《常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免费服务。 (二)工作要求 1.接受免费服务流入已婚育龄妇女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我区居住三个月以上(以《暂住证》登记日期为准); (2)持有《常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 (3)实行计划生育政策。 2.免费服务项目: (1)孕环情监测; (2)上(取)环、人流、引产、结扎、皮埋(取出)手术费报销; (3)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妇女病普查); (4)避孕药具领取; (5)出具《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报告单》。 3.免费服务机构(详见附件2)。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1月) 各地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栏、大型宣传活动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我区实施“对持《常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免费服务”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区人口计生局将于3月上旬举办“对持《常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免费服务”启动仪式。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0年2月-2010年12月) 各地要以世代服务中心为载体,对照目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筹措资金,落实措施,切实做到“三结合”,即与阳光计生行动相结合、与计划生育便民维权相结合、与计划生育关怀关爱相结合,大力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到实处,并在实施中不断探索总结和丰富完善,把为民办实事项目办好办实,取得明显成效。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0年12月下旬) 区人口计生局组织对各地“对持《常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免费服务”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全面总结,上报区委、区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地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组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狠抓落实。开展“对持《常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免费服务”工作,是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免费服务全覆盖的具体体现。各地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该项工作,并与创建省“十一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有机结合、整体推进,真正把该项工作做成新市民得实惠的民心工程。 (三)加强督导。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区人口计生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及时树立典型、推广经验,查找存在问题,研究整改措施,推动工作落实,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各地分别于7月1日、11月30日前,将“对持《常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免费服务”开展情况报区人口计生局政策法规科。 (四)落实奖惩。区政府将把“对持《常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免费服务”的落实情况与各地年终评先(评优)、考核、奖惩等挂钩。对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部门及工作人员,将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对不履行职责、没有按照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部门及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1.武进区“为持证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计生免费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武进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定点机构名单
主题词:卫生 计划生育 方案 通知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3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