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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提高全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老年居民补贴标准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58/2010-00005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武政办发(2010)5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0-01-18 发布日期: 2010-01-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通知就补贴标准、经费负担、执行时间等方面对提高全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老年居民补贴标准作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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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全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老年居民补贴标准的通知
武政办发(2010)5号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10〕5号

关于提高全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老年居民补贴标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和《江苏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苏政发〔2009〕155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稳定的增长机制,进一步提高农村老年居民的生活保障水平,区政府决定适度提高全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老年居民补贴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凡参加全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老年居民,补贴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元,月增资20元。
  二、经费负担。调整农村老年居民补贴标准所增加的资金,仍按照区、镇两级财政7:3的比例筹措。
  三、执行时间。从201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农村  养老保险  通知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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