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文件
武政发〔2010〕154号
关于授予维利?布罗尔等8人武进区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鼓励和表彰对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及促进对外交流与合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外来客商和友好人士,激励更多的各界人士为武进的发展和进步作贡献。同时,热诚期望广大的各界人士更加踊跃地在武进投资发展,兴办实业;更加热心于武进的公益事业,携手合作,共同繁荣。经研究,决定授予维利?布罗尔等8人“武进区荣誉市民”称号。 附件:武进区荣誉市民名单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荣誉 称号 决定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2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