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文件
武政发〔2010〕24号
关于加快全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全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发展,构建具有武进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就加快全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市场为导向、效益为中心,发挥区域优势,突出地方特色,加强农业技术的集成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农业产业的改造与升级;以龙头企业为带动、项目为抓手,创建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为目标,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以改革为动力,完善运行机制,促进体制创新,着力构建以高效规模农业、区域特色农业、设施生态农业、种质资源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和外向经济农业为核心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 二、发展目标 本着“一年拉出框架,二年初见成效,三年基本建成”的要求,到2012年,通过整合和新建,全区建成10个千亩以上、3个万亩以上的特色明、规模大、效益高、机制新、环境美、辐射带动强的现代农业园区,使之成为高新农业科技示范的基地、农业产业集聚的平台、现代高效设施农业展示的窗口。 三、建设标准 (一)科学化布局。通过科学规划和论证,合理确定现代农业园区的布局,明确园区各功能区的定位,优化组合种植、加工、观光等布局,实现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和多次增值,建立良好的区域生态环境,提高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 (二)标准化农田。立足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合理划分标准化农田(果园)和鱼塘,实现田块方格化、鱼塘特色化,农用林网化,园区内的主要机耕路、灌排渠等生产设施全面配套。 (三)科技化生产。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具”等“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现代农业园区科技贡献率,良种覆盖率100%,科技进步贡献率达70%以上,“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在3项以上。努力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农药用量减少30%以上,化肥用量减少20%以上,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积极发展低碳农业,注重太阳能等新能源的利用。 (四)产业化经营。通过市场化运作,引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实现生产、加工、销售的一体化经营;园区建设主体清晰,管理部门明确,内部制度健全。成立园区建设发展公司(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注册资金500万元(省级以上园区1000万元)以上,作为园区建设的载体。 (五)品牌化销售。搞好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加大品牌建设力度,大力培育名牌产品,努力开拓销售市场,提高经济效益。初级食用农产品质量100%达到无公害农产品标准,中、高级农产品质量100%达到绿色、有机农产品标准。 (六)规范化管理。园区的生产环境要整洁有序,并建立产品质量安全及生产技术规程标准体系,完善产地环评、投入品管理、档案记录、产地准出、标记标识等5项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全程质量控制可追溯体系,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七)最大化效益。通过建设现代农业园区,要取得效益最大化。现代高效、休闲观光农业园区的亩均收入在万元以上;外向型农业园区的亩均收入在万元以上;蔬菜产业园区的设施栽培亩均收入在8000元以上;资源开发生态型农业园区的亩均收入在5000元以上;花木类园区的亩均收入在5000元以上;高效渔业园区的亩均收入在5000元以上。 四、政策措施 (一)鼓励“三资”投资农业园区。逐步建立以财政投入为导向,“三资”(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外商资本)投入为主体,银行贷款为辅助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支持“三资”以多种形式投资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尤其鼓励支持外资投资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对重大农业投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二)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各镇(街道)要加大对现代农业园区的资金扶持力度。区相关部门对新建1000亩以上现代农业园区择优立项予以重点扶持。对现代农业园区沟、渠、路、林、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按贷款总额资金实行财政贴息(具体办法由区农林局、区财政局另行制订)。 (三)积极鼓励土地规模流转。在区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内,根据省财政厅苏财农[2008]68号文件、常州市及我区相关文件规定,对集中流转土地进行一次性财政补贴和奖励。 (四)鼓励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在区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内,新发展100亩以上钢架大棚、5000平方米以上智能温室、500亩以上闭合式循环水养殖,区级以上财政给予一定的奖励补贴。(具体办法参照武政发〔2009〕38号文件规定) (五)落实用电用地扶持政策。按照苏电营〔2006〕1038号和苏价工〔2000〕346号文件规定,对果场、花圃、蔬菜种植、茶叶种植、水产养殖、农田排涝灌溉等用电价格按农用电价格计算。支持和保障现代农业园区用地,对高效设施农业用地,由用地单位提出申请,国土和农林部门共同论证。凡不破坏耕作条件的,按农业用地管理;高效农业园区建设中的管理、仓储用房与附属设施用地,按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但不得超过农业项目用地指标的3%;对市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必需的非农建设用地,应优先安排农用地转用指标。 (六)实施奖励补贴。对创建速度快、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现代农业园区,区将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资金中安排“以奖代补”资金,予以奖励补贴,奖励办法另行制订。 五、工作重点 (一)坚持科学规划。围绕《武进现代农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武进现代农业发展行动纲要》,各地要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考虑,统筹发展。按照“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要求,科学制定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理清发展思路,明确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主要发展指标、主攻方向及建设标准,组织各类发展要素向现代农业园区集聚,努力提高产业集中度,切实增强农业园区对现代农业发展的辐射带动功能,精心打造具有武进特色的现代农业园区。 (二)强化科技支撑。积极鼓励和吸引农业科研院所、农业院校以及农业技术人员以技术服务、技术参股、技术转让等形式参加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实行农科教、产学研相结合,构建“信息、技术、产品、市场、效益”相统一的新型产业化链条。加大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引进与开发力度,重点在种子育苗、设施农业及配套技术、农产品深加工、保鲜冷藏、农业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等关键性、适用性技术上求突破,不断提高园区自主创新能力,充分体现现代农业园区的科技水平。 (三)完善运作机制。要用工业园区的形式来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借鉴工业经济开发区管理体制来运作现代农业园区。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合作组织)主导,产业兴园”的思路和集中、集聚、集约发展的要求,根据“谁投资、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积极推进市场化运作,形成“自主积累、滚动开发、规范管理、高效运转”的良性发展机制。创新农业招商引资机制。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吸引、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外商资本投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带动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的跟进,增添活力和后进。创新联合机制,鼓励和支持工商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和发展农产品加工,开展村企挂钩,发展“一村一品”,通过“村企联动”、“村企对接”,建立良性互动的投入机制、新园区建设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财务审计制度和项目责任制度,从立项、设计、论证,到施工、监理、验收,实行全过程质量监督与跟踪管理,重大的工程和技术项目要建立首席专家负责制,切实提高现代农业园区的建设质量与水平。 (四)加强项目引进。把引进项目作为园区建设的重要抓手。对国家、省、市的农业投资项目,包括农业综合开发、农田基本水利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农业机械化示范推广、信息化建设、标准化生产示范、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基地建设、科技示范推广等项目,优先安排在现代农业园区实施,实现重大项目进园、科技成果进园、科技人才进园,促进现代农业园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创建园区品牌。牢固树立“一个园区就是一个品牌”的思想,把品牌建设作为园区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来抓,研究和实施园区名牌产品的开发、营销、宣传,努力打造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文化品位,有较高知名度的名牌产品。扩大园区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高园区产品的知名度,以质量建设来提高产品的信誉度。通过优美的环境、优质的服务,树立园区的良好形象。 六、保障措施 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和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突破口,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责任性,形成共识,强力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委农工办、区发改、财政、农林、科技、建设、国土、工商、金融、水利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明确建设标准、扶持政策、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各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合理的运行机制,落实各项措施,及时解决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镇(街道)是推进全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和发展的主体,必须承担推进园区建设的重任。区委农工办、区发改、财政、农林、科技、建设、国土、工商、金融、水利等部门要按照区统一部署,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性,形成工作合力,发挥各自优势和作用,促进全区现代农业园区快速发展。 (三)加强督查考核。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业园区建设的指导,定期进行检查指导,推动园区建设快速发展。要强化考核目标,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加大对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考核力度,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目标任务列入各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湖塘、牛塘、高新区不作硬性要求),根据各地园区建设发展情况,由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对各地进行综合评定验收考核。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农业 园区 建设 意见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3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