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文件
武政发〔2010〕11号
关于公布常州市武进区供销合作总社第六届社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常州市武进区供销合作总社第六届社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布如下: 姜祖明、沈益锋、陈卫星3位同志不再担任区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职务。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干部 任免 通知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