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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一季度,社会消费品市场繁荣、物价平稳,加之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使得市场消费旺盛,消费品市场呈现增长态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3.21亿元,同比增长16.4%。
一、消费品市场呈现特征:
1、城乡市场共同繁荣,中心区引领作用凸显
一季度我区农村居民人均总收入达8033元,同比增长9.5%;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达9519元,同比增长11.2%。随着城乡居民收入不断增加和消费需求的相应扩大,我区城乡市场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城乡市场呈现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
我区紧紧抓住城镇化、现代化的发展机遇,围绕以“三城三区一中心”为重点,加快构建商业、文化、旅游、生活服务等城市经济发展平台。其中,中心区的汽车城、购物核心区、度假旅游休闲区、餐饮聚集区等消费板块的引领作用逐渐凸现。一季度我区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实现零售额17.22亿元,同比增长22.6%,比去年一季度增幅提高15.3个百分点,占全区零售额比重达27.2%,其中汽车类实现零售额17.06亿,同比增长23.2%。我区限额以上企业共121家,中心区69家,占全区比重57.0%,且以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为主。由此可见中心区的消费经济是拉动全区零售额快速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中心区消费板块带动消费经济发展作用日益明显。
2、批发零售业是消费品市场发展的主导力量
批发零售业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4.1%,仍是消费品市场发展的主导力量。按行业分,批发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58亿元,同比增长62.4%;零售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5.88亿元,同比增长14.1%。按规模分,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实现零售额31.10亿元,同比增长17.6%;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业实现零售额28.35亿元,同比增长14.5%。
餐饮业零售额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餐饮业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51亿元,同比增长24.9%,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5.5%,其中,限额以上餐饮业完成1.42亿元,同比增长14.8%,限额以下餐饮业完成2.09亿元,同比增长32.8%,限额以下单位对餐饮业增长起了主要拉动作用。
3、基本生活类增长平稳,消费升级类热点呈现
据限额以上零售商品销售分类情况统计,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等吃方面商品实现零售额3.01亿元,同比增长0.2%;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等穿着类商品实现零售额2.17亿元,同比增长8.3%。消费升级类商品零售额增幅较高的有:金银珠宝类增长44.4%,家用电器及音像器材类增长32.1%,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11.8%,石油及制品类增长42.0%,汽车类增长23.2%。政策效应拉动了部分内需,但内需仍不足,主要还是受居民的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所限。
4、亿元市场持续稳定发展
一季度我区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和汽车城(含明都汽摩集团,下同)成交额118.64亿元,同比增长7.1%,其中,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实现成交额101.03亿元,同比增长5.4%,亿元市场整体发展态势稳定;汽车城实现成交额17.61亿元,同比增长18.2%,汽车销售趋势良好。
二、持续发展我区市场的建议
拉动内需,特别是广大农村的消费需求是长期的任务,我区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努力促进消费品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1、进一步拉动内需,扩大就业,提高和增加消费购买力。
2、巩固和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重点支持城镇农村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制度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释放居民消费能力。
3、夯实城乡居民的消费能力、增强消费信心、降低居民对未来支出的不确定性预期,逐步减少居民的预防性储蓄动机,保持社会经济发展环境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