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机关各单位、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 2007年办理的区级机关通行证即将到期,为方便机关干部职工上下班、便于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等进出机关联系工作,提高办事效率,现将机关汽车通行证的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1、办理范围 区级机关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各乡镇、开发区中层以上干部。 2、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2010年1月15日—2010年3月30日。 办理地点:武进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三楼)。 3、通行证有效期为三年。 4、办理所需材料 (1)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 (2)单位统一填写的《常州市武进区区级机关汽车通行证申领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每张通行证收费30元。 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于2010年1月15日前,将通行证申领表填好后及时传到机关事务局,2月1日起,各单位凭上述相关材料到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取通行证。 联系人:陈波,联系电话:86310805,传真:86310018,邮箱:。
附:常州市武进区区级机关汽车通行证申领表
常州市武进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0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