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武办发[2009]86号《关于转发<常州市武进区区级机关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现机关后勤岗位人才的优化配置,提升我局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在我局中层干部中实行轮岗交流,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区“机关创新行动”提出的“全力打造敢于创新、善于攻坚的干部队伍”要求和《常州市武进区区级机关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实施意见》,整合干部队伍资源,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促进干部队伍勤政廉政,激发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通过干部轮岗交流,加强干部多岗位的锻炼,促进思想作风的转变,工作效能的提升,为武进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轮岗交流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局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克同志担任,组员由副局长顾琴仙、钱平南同志担任。下设轮岗交流日常工作小组,由局办公室负责轮岗交流业务工作。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岗匹配的原则。 3、坚持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的原则。 四、主要形式 1、跨部门交流,即区级机关各部门中层干部之间的交流轮岗。 2、部门内轮岗,即局内部不同科室之间的岗位轮换。 五、具体方法 跨部门交流主要采取组织配置和竞争上岗两种方法。 1、组织配置:采用个人自荐与单位推荐相结合、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相结合、双向选择和组织配置相结合的方法,按岗位任职要求和干部个人情况,由区里通盘考虑,合理配置。 2、竞争上岗:根据现有空缺中层岗位,在区级机关事业单位范围内采用竞争上岗的方法,打破部门和身份界限,进行公开选拔,竞争择优。 部门内轮岗按武组发[2005]79号、武人发[2005]89号《关于加强区级机关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组织实施。 六、资格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 2、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性,在工作岗位上实绩显著,群众公认,符合职位的业务要求;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男不超过50周岁,女不超过45周岁; 七、重点交流对象 1、在本单位担任中层职务满6年的公务员; 2、在执纪执法、组织人事、财务审计、办公室、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重点岗位担任中层正职3年以上的; 3、按照《公务员》法必须进行任职回避的。 八、职位及人数
轮岗形式
职位
人 数
岗 位
人员名单
区内轮岗
3
2
房管科科长、安保科科长、财务科科长
诸国中
庄建栋
局内轮岗
九、时间安排 1、传达动员:8月11日上午 2、上报材料:8月13日前预备交流的相关人员将《交流轮岗人选报名登记表》交局办公室,8月15日前,将《交流轮岗报名人员名册》、《交流轮岗人选报名登记表》、单位推荐报告、预备交流的职位说明书,按要求报区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3、8月28日前完成双向选择工作,将《交流轮岗干部志愿表》和《单位交流职位人选需求意见表》报区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4、区级机关轮岗交流工作:9月份结束。局内部轮岗交流工作:10月份结束。 十、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我们将按照《常州市武进区区级机关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实施意见》的要求,做好动员部署工作,正确认识中层干部交流轮岗的意义,以积极的态度组织好轮岗交流工作。 2、认真协调配合。根据武办发[2009]86号的文件精神,仔细对照相关条件和要求,研究确定预备交流岗位和人员名单,按时上报相关材料,保证交流轮岗工作的顺利实施。 3、严格执行纪律。组织全体中层干部认真学习武纪发[2009]30号《关于严格执行区级机关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纪律的通知》中规定的“十个不准”,各位中层干部决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交流规定;决不能以任何理由拖延交流干部任职手续的办理;决不漏报、瞒报应交流的岗位和人员信息。
常州市武进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09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