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后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为全区“再吃两年苦,辉煌十一五”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根据《武进区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加强学习教育,增强廉政意识 各支部、科室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区、局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认真学习党中央和中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规定。紧紧围绕2009年全局工作目标,引导党员干部做“奉献、务实、清廉”的模范,引导员工做“爱岗、敬业、节约”的表率。真正将党风廉政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二、严格检查落实,坚持清廉办事 (一)各支部、科室要加强对科室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批评纠正下属的不良行为。定期在党员干部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足,真正做到常抓不懈。 (二)各支部、科室,特别是对外工作联系较多的科室要坚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确保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各支部、科室每季度定期向局党组报告本支部、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实施情况,局纪检组将结合局其他考核内容,每半年对各支部、科室进行一次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一并列入年度考核指标。 三、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一)各支部书记、科长为各支部、科室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支部、科室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 (二)确立责任意识,强化监管工作。各支部、科室对监管范围内明令禁止的行为如不认真按规定执行,不严肃制止或查处的,则将查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局及支部(科室)各执一份。
200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