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
“人民满意土管员”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武国土资发〔2009〕3号
各国土资源所:
为做好2008年度“人民满意土管员”评选表彰工作,根据常国土资党〔2005〕47号和武国土资发〔2008〕26号文件精神,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按照《活动实施意见》(武国土资发[2005]16号)文规定。
(二)名额分配:
“人民满意土管员”原则上按各单位在编、在岗、在职人员的15%进行申报。
二、时间安排
“人民满意土管员”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活动实施意见》中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在2009年2月15日前完成组织推荐工作,并上报局办公室。
三、相关要求
(一)要严格条件标准,确保评选质量。各单位在评选过程中,一定要严肃政治纪律,注重发扬民主,确实把政治建设好、工作能力强、全年实绩优、群众公信度高的个人推荐上来,以真正达到表彰一个,带动一片的效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路作用。
(二)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公正、公开、民主、择优的原则,保证广大干部职工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发挥。评选工作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的方式。
(三)要对推荐上报个人的实绩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做到事迹真实、数据准确、要素齐全,并按照规定的要求填写“人民满意土管员”申报表。
附件:
1、2008年度“人民满意土管员”申报表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武进分局
二〇〇九年二月五日
主题词:人事 国土资源 评选 通知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武进分局办公室 2008年2月5日印发
共印25份
附件1:
2008年度“人民满意土管员”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单位
工作年月
曾获荣誉及表彰
主
要
事
迹
申报单位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审
批
意
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