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受托社会中介机构考核管理办法
区各相关部门、社会中介机构:
现将《常州市武进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受托社会中介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常州市武进区审计局
二OO九年五月七日
主题词:考核 建设 中介机构 办法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办公室 2009年5月11日印发 共印50份
常州市武进区政府性投资项目
受托社会中介机构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受托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更好地开展政府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提高跟踪审计的质量和效果,根据《武进区财政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办法》、《关于规范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管理的实施意见》以及《常州市武进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操作指南》等文件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对象
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中受托实施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社会中介机构。
二、考核内容
1、跟踪审计业务考核
审计业务工作考核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财务决算四大类及审计方案编制及人员安排情况、审计工作月季报表的报送。跟踪审计的中介机构和审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资质证书,按《关于规范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并参照《常州市武进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操作指南》开展各项审计工作,做到审计方案详实有针对性,审计关键环节落实到位,审计质量内控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审计技术规范,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准确,取证资料、工作底稿正确完整,审计报告规范、内容完整、层次清晰、数字正确、手续完备。上报的跟踪项目报表,做到报送准确及时,审计档案符合要求。
2、跟踪审计成果考核
审计工作成果考核审计人员在审计期间作出的有价值的审计意见或建议被建设单位采纳;重要审计事项或信息上报后被领导批示;跟踪审计核减客观、公正、有力度,为项目节约资金,受到相关单位好评等三项内容。
3、跟踪审计纪律考核
审计工作纪律重点考核八个方面内容。中介机构及审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审计职业道德和审计行为规范,团结一致,严格廉洁自律。区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将不定期派员深入被审计单位了解跟踪审计人员遵守纪律情况,对跟踪审计人员的执行纪律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三、考核方法、实施步骤
(一)考核方法分为部门考核和专业考核两种。
部门考核由监察、财政、审计部门组成,对受托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业务、成果、工作纪律等内容实施考核。
专业考核由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对咨询机构审计执业质量、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1、部门考核
(1)、成立考核工作组。由监察、审计、财政共同组成考核工作组,委托单位业务科室指定一专人负责建立考核台账和分值记录工作。
(2)、根据量化后的考核内容(见附件),按照受托社会中介机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记分。考核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
(3)、部门考核以项目为单位,单个项目逐一考核。采取定期考核的形式,定期考核原则上每半年一次。由考核组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及现场考核评定分值,其中审计业务的考核得分由考核组对完成工程量相关考核得分折算。
(4)、项目跟踪结束,考核工作小组按照各次考核结果的平均分作为最终考核结果。
(5)、每项考核累计扣分超过该项分值时,按该项分值扣分。
(6)、考核等级
分值(不含上限)
等次
设定系数
60分以下
不合格
0
60~70分
基本合格
0.8
70~80分
合格
0.9
80~90分
良好
1.0
90以上
优秀
1.15
2、专业考核
(1)、由专业工程造价咨询人员成立考核组,对年度审计完工项目实施再审计,对咨询机构的审计执业质量进行考核监督。
(2)、对年度审计完成的项目进行抽查审核,一般每个咨询公司抽审一至两个项目。对发现问题的单位将扩大检查范围。
(3)、考核组针对再审结果,量化分值,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部分。
3、结合部门考核和专业考核两块考核结果,对受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年度考核,部门考核和专业考核的权数为60:40,两类考核内部以各自的项目个数作为权重,没有年度审计完工项目的受托社会中介机构专业考核暂按平均分得分,根据对受托社会中介机构的考核结果进行排名。
七、考核结果应用
1、委托单位与受托中介机构签订的合同中应写明跟踪审计经费结算办法。其中:基本收费的70%作为保底工作经费,基本收费的30%和核减收费(核减金额的1.5%)作为考核基数。
2、考核表作为跟踪审计经费结算的必备附件。以考核结果系数作为计算考核经费的权数,应结算考核经费等于考核基数乘以部门考核系数。
3、经专业考核,发现因中介机构的原因导致区政府资金损失的情况,由中介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经考核,对优秀的委托单位进行表扬或作为后期跟踪项目的优选单位,对不合格的委托单位进行通报并取消一年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资格。
5、对连续两年在年度考核排名末五位的受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通报,并取消一年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资格。
6、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常州市武进区财政性建设项目委托跟踪审计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武审发〔2007〕24号)同时废止。
附件:政府性投资项目委托跟踪审计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