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武安发〔2009〕17号
关于做好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全区上下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认真宣传贯彻《消防法》,继续深入开展了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控制室专项整治、化工企业、加油站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等活动,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但全区消防安全形势仍然比较严峻,火灾形势仍不容乐观。2009年10月15日4时02分,位于武进遥观镇江苏卡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反应釜发生爆炸事故引发火灾,造成1死1伤;10月18日12时19分,位于武进区芙蓉镇常州市双庙奶牛专业合作社养殖场发生火灾,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10月份以来,全区消防部队接警出动91 起,出动车辆181台次,出动警力1042人次,抢救被困人员 6 人,疏散被困人员 13 人,抢救财产价值 329.2万元。其中扑救火灾15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7.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上升了51%,直接经济损失数上升了25.4%,死人数、伤人数与去年持平。进入11月份以来,受季节气候和宏观经济形势的双重影响,我区火灾呈现出高发态势。希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到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切实做好全区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现就如何做好全区冬季防火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好冬季防火安全工作
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把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摆上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把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打好安全主动仗,确保万无一失。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实实在在的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方案,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办法,努力把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要坚决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各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消防安全责任,督促企事业单位开展各种形式的冬季防火安全工作。
二、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一)各地要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消防法》为主线,在全区范围内大力普及宣传消防法律法规知识、消防安全常识以及冬季防火要点。以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促进辖区各企事业单位逐步树立起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消防宣传工作要突出“预防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这一主题,以创建文明社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活动为契机,推动消防安全工作进社会、进单位、进家庭。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类消防宣传活动,力求达到知识性、趣味性、实用性的有机结合,注重消防安全宣传方法和形式,提高宣传效果,扩大宣传影响。
(二)各级、各部门要大力支持并参与消防宣传活动。教育部门要组织中小学校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新闻、文化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宣传覆盖面广的优势,开辟专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消防知识和消防法律法规,报道消防安全工作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以及典型的火灾案例等。各企事业单位、镇(街道)、居委会、新村物业管理部门应大力支持并积极参与消防宣传活动,通过举办消防运动会、消防知识竞赛、消防板报展览以及举办消防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群众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使其掌握冬季火灾的特点和预防措施以及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初起火灾扑救及逃生自救常识,以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社会整体的火灾预防能力。
三、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努力消除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一)各地、各部门要在今年开展的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控制室专项整治、化工企业、加油站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在冬防期间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并消除存在的各类火灾隐患。检查的重点是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公共消防设施、大型商场和集贸市场、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消防安全重点行业和单位。尤其是对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水、电、粮、油、气等行业和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反复检查,确保万无一失。各地、各部门领导要带头参与消防安全检查和调查研究工作,分析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火灾隐患和可能出现的重大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针对性措施,减少一般火灾发生,杜绝特大、恶性火灾的发生。
(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传统节日期间,全区各地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车站、码头的检查,严禁乘客夹带危险物品乘车上船。安监局、监察、城管、工商、交通、教育、供销社、质监局、区公安消防、治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厉打击烟花爆竹无证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等非法活动,严防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三)冬防期间,公安消防部门要发挥好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在计划、组织、实施等方面要积极主动出谋划策。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及时督促单位加以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督促单位和个人拿出解决方案,严格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公安消防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密切配合。对少数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的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以及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进行曝光,促其改正,达到教育警示作用。对那些有章不循、麻痹大意、明知隐患存在而拒不整改造成火灾事故的单位,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消防执法处罚力度,坚决查清领导责任和事故原因,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和值勤备战,切实提高灭火救援能力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特别是小城镇建设,工业园区建设过程中,应切实规划好各消防水源、消防道路以及消火栓建设,从源头上抓好消防设施建设工作。以提高全社会自防自救能力为目标,加大对消防工作的资金投入,及时更新、改善、添置必要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确保完好有用。同时,公安消防大队、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组织,要大力开展冬季练兵活动,加强消防执勤备战和灭火演练,进一步提高灭火和抢险救援快速反应能力,及时有效地扑救好每一起火灾。
各地区、各部门接此通知后,要迅速行动,制定出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方案,认真开展好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冬防期间,各地开展的重大消防安全活动和工作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区政府办公室和区安委会防火安全办公室(区公安消防大队,联系电话:83050081)。元旦、春节之前,区政府将分别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九年十一月三日
主题词:冬季 消防 通知
抄 送:谢海明副区长、王明昌副区长,常州市安委办,常州市消防支队,区四套领导班子办公室,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开发区、街道安监办(站)。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1月3日印发
共印1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