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武安监发〔2009〕68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安监局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大队:
现将《常州市武进区安监局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机关工作人员 考核 实施办法 通知
抄 送: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区机关党委。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9年8月28日印发
共印25份
常州市武进区安监局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安监局工作人员的平时管理,客观准确地综合评鉴工作人员德才表现,特别是平时履行职责、完成承办任务,更好地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执政能力,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公务员法》、《江苏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和《常州市武进区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及对象
安监局机关工作人员(区委管理的局领导班子成员除外),事业人员参照执行。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平时考核实行百分制,以履行岗位职责为基础,主要围绕单位年度目标工作任务,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一)德:指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品德操行及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到方面的表现。(15分)
1、思想政治素质:主要考察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包括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科学发展理念等;(5分)
2、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主要考察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具有正确的职业观念和良好的职业态度、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忠于职守,服从命令,严守国家和工作秘密,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是否模范遵守社会行为准则,富有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5分)
3、个人品德:主要考察机关工作人员能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生活作风。(5分)
(二)能: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工作、学习能力。(15分)
1、业务素质:包括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水平;(5分)
2、工作能力:指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主要包括:理解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领导管理能力、科学决策能力、业务能力、调研综合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等;(5分)
3、学习能力:指学习态度、方法及成效,包括平时自学、提高能力和参加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和表现情况。(5分)
(三)勤:指出勤率、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15分)
1、出勤率:主要看是否能够严格遵守《常州市武进区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常州市武进区安监局规章制度》,确保出勤率;(5分)
2、工作态度:主要看是否敬重和热爱本职工作,勤勤恳恳、尽职尽责、甘于奉献,是否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严谨细致,严格遵守工作纪律;(5分)
3、工作作风:重点看是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善于开动脑筋,刻苦钻研业务,精益求精,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5分)
(四)绩,指工作实绩。即在完成任务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取得的绩效等。包括完成工作的时限、质量、数量及产生的社会效果等情况。(40分)
1、思路与措施:指在完成目标任务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工作思路和采取的措施是否科学合理;(5分)
2、数量和质量:主要看在规定时间内是否按质、按量完成或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效率如何;(25分)
3、效果:主要看工作是否取得明显的成效,是否有突出的贡献;(10分)
(五)廉:主要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15分)
1、是否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有无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8分)
2、是否严格遵守其他有关廉政方面的规定。(7分)
三、考核方式及程序
(一)成立考核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及纪检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核数据收集、备案和反馈工作,考核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
(二)平时考核主要采取个人平时纪实,季度自评、分管领导评鉴、考核小组审核确定考核等次的方式进行。
1、平时纪实
由机关工作人员本人如实填写统一印制的《常州市武进区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纪实手册》(以下简称《考核手册》)。
《考核手册》主要填写月度工作计划、每周工作纪实、每日工作记事。重点记载本人完成主要工作情况、工作进度、工作质量、数量及学习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对未完成的工作要分析主客观原因。
2、季度考评
每季度末局内对各工作人员进行考评,具体按下列步骤程序进行:
(1)自评。各工作人员对照本部门平时考核量化标准和实施细则进行自评,实事求是地确定季度考核分数并作出自我评估意见。
(2)分管领导评鉴。分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职工或服务对象评议)的基础上,根据该工作人员平时纪实等情况,结合个人自评,客观公正地确定机关工作人员季度考核得分,并写出评鉴意见。
科室成员由科长进行评鉴、科长由分管领导进行评鉴。评鉴完成后报考核小组办公室备案。
(3)考核小组审核并确定考核等次。单位考核小组对被考核对象的得分及分管领导的评鉴意见进行审核,最终确定机关工作人员季度考核得分及等次并反馈给个人。
季度考核等次评定标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一般”60-79分、“差”60分以下。
3、确定年度考核得分
每年年底,由单位考核小组根据局内机关工作人员每季度平时考核得分取平均值确定当年度平时考核得分。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平时考核结果作为确定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一)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其平时考核得分必须在90分以上。
(二)平时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人员,其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为不称职。
(三)无故不参加平时考核的人员,当年不能参加本年度考核。
(四)对连续两年单位平时考核得分最后一位的人员实行待岗制度,待岗期为半年。
待岗期间待岗人员发放基本工资和生活性津贴,由单位安排辅助性工作岗位并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待岗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单位安排重新上岗。
五、附则
(一)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平时考核办法按区委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2009年 9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