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武安发〔2009〕11号
关于在全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近期,我国部分地区、行业(领域)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也暴露了一些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依然存在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突出表现为一些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治理,由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造成的重大事故仍然较多,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经区安委会研究,决定7月份在全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开发区、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6月1日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维护“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局的高度,进一步认清当前全区安全生产的形势,充分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把排查治理隐患作为当前全区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落实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的重要任务,做到“领导、责任、措施”落实,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为加强我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的领导,区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建新,副区长谢海明为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周文彬、安监局局长刘岩为副组长,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武进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各镇、开发区、街道、区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亲自研究部署,切实履行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要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把隐患排查治理成效纳入各镇、开发区、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及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严格奖惩。对责任不落实、隐患治理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全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担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各镇、开发区、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夏季高温、雷电、汛期、台风等特点,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要重点排查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事故隐患,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防中毒。建筑施工领域要重点排查重大建筑设备运行和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隐患,防坠落、防坍塌、防触电。道路交通领域要排查治理危险路段,防超载、防超限、防超速、防疲劳驾驶和防酒后驾车。人员密集场所要全面排查各类消防隐患,防火灾、防踩踏,整治“三合一”、“多合一”事故隐患。冶金有色、水上交通、水利、电力、农机、旅游、教育、卫生、工贸、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全力防范事故。同时,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工商贸企业租赁厂房安全管理责任,督促企业在注重安全生产的同时加强厂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管理,加强厂房的日常检查和隐患整改,杜绝事故发生。
同时,要针对当前汛期、夏季安全生产特点,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认真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台风、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
三、完善措施,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全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备、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监控措施;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一整改销号制度,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大隐患治理力度。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与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立健全全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对2008年以来全区已经排查出但尚未治理的重大隐患、一般隐患要逐一分解,落实责任、人员、资金,加大治理力度,尽快解决。要加大宣传力度,区广电局、武进日报社、信息中心等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引导和群众监督,动员全社会关注和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隐患排查走过场、隐患治理不认真、不彻底的单位,要予以曝光;对隐患排查治理先进单位的做法和典型经验,要总结推广。
四、强化监督、集中开展督促检查
各镇、开发区、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督查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认真组织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广泛开展自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强化防范措施。各镇、开发区、街道、区各有关部门要上下联动,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全面检查,强化督促、指导。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组织对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开展专业督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所在地安监部门,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近期将对全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各镇、开发区、街道、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分析督查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认真研究解决。
五、严查事故,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对今年以来全区发生的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依法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权钱交易、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加快事故调查处理进度,抓紧结案一批、处理一批,事故查处结果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要运用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针对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切实完善安全措施。
各镇、开发区、街道、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并于7月25日前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总结报告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6310365,传真:86312737)。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 督促检查 通知
抄 送:张建新副区长、谢海明副区长,常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各镇、开发区、街道安监 办(站)。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7月2日印发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