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武安办发〔2010〕15号
关于印发《2010年武进区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现将《2010年武进区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职业健康 安全 整治 方案 通知
抄 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张美副区长、王明昌副区长,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区疾控中
心、卫生监督所,各镇、开发区、街道安监办(站)。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3月10日 印发
共印130份
2010年武进区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区安监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和区总工会《关于转发国家四部门<关于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武安监发2009[84]号文件)文件精神,2010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促进各镇、有关部门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全面治理职业危害防治的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提高综合防治能力,建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保护从业人员健康权益,实现我区职业危害防治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
1、此次专项行动的范围重点是冶炼、水泥制造等生产企业,特别是产生粉尘和使用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
2、对于其他存在粉尘和使用高毒物品作业场所的行业(如地板制造、电子等)进行摸底、排查、存档。
三、主要任务
1、专项整治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以法管理、履行职责。按法律规定的职业病防治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强化企业责任意识,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
2、淘汰落后,采用先进生产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用机械操作替代人工,改善作业场所的生产劳动条件,并增加职业卫生的防护设备(通风、排毒装置)的投入,做到安全生产、清洁生产,不发生急性及慢性职业中毒事件。
3、对不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职业危害严重的,现场监测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治理措施,治理后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或拒不治理的,必须依法给予行政或者经济处罚、停产整顿或者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经治理后,现场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开始作业。
4、督促重点整治企业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建立以责任制为核心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职业卫生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以责任制为核心的职业卫生管理网络和管理制度、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建立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规范化管理工作台账和应急预案,切实履行各项职业卫生工作的法定责任和义务,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安全权益。
(2)落实职业卫生培训。加强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开展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卫生)管理人员、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普遍进行一次以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和教育,对存在职业危害岗位的职工进行职业卫生专题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8小时,督促劳动者自觉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并定期组织检查及形成培训档案。
(3)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每年联系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单位对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点进行检测,出具作业场所的质量监测报告书,监测报告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有整改方案及措施。
(4)对接触有毒有害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每年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的职业健康检查(必须是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5)履行和落实告知义务。严格执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的规定,设置醒目规范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志和标识。将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定期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业病待遇等以书面形式告知操作人员并经本人签名确认,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体检报告经其本人签字后,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确保从业人员的知情权。
(6)加强职业危害治理。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通过采用无毒或低毒物品替换高毒物品;高毒作业与低毒无毒作业分区作业;加大防护设施、设备、器材的投入;积极进行技术、工艺、设备改造等措施;对现有作业点的防护设备和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作,保证职业危害作业点的检测达标,消除或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
(7)提高个体防护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国家、省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和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的个体防护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四、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3月份。各镇(开发区、街道)、区有关部门、相关单位要明确专项行动组织机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措施和要求,认真进行部署,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宣传发动,研究制定整治实施方案,部署有关工作。
2、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阶段:4月至6月。各部门要组织、督促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查出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整改。
3、监管部门检查复查阶段:7月至8月中旬,对全区重点整治生产经营单位的情况采取全面检查的形式,对照专项整治要求进行检查复查,对其职业危害治理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并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同时,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对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停产整顿或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对符合整治要求的企业一并进行验收。
4、总结阶段:9月上旬。9月上旬,各相关部门、相关地区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材料报武进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疾控中心)。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职业危害防治事关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职能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把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要建立和落实职业危害治理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确定牵头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职业危害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积极组织开展职业危害治理工作,明确治理责任,制定治理措施,落实治理资金,确保治理效果。
2、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区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同时,要加强整治工作中的协调与配合,建立定期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和沟通制度。
3、加强宣传培训,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能力。利用“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日”等各种途径加大对职业危害防治的宣传力度。加强对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触高毒物品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卫生知识教育培训,提高监管能力和企业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自我防护能力。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关系到劳动者的健康安全,关系到经济的持续发展,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繁荣。各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安全发展”为使命,进一步落实职责,理顺关系,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抓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着力构建职业危害防治的长效机制,努力使我区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得到进一步提高和突破。
2010年职业危害专项整治考核标准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项整治主要考核内容
标准分
得分
1.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为职业卫生工作“第一负责人”的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图,成立职业健康(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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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各科规章制度、操作程序,检查落实制度、会议记录等有关台账。查台账记录,不全的酌情扣分。
3.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用人单位每年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的职业健康检查。(必须提供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书,未体检不得分,检查不全的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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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落实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对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普遍进行专题教育,从而提高劳动者的安全、卫生意识;查台账记录(要求有主讲人、培训时间、内容、签到簿等)。
5.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监测,提供作业场所质量监测报告书,并将结果进行公布。(监测报告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不得分)
6.作业场所悬挂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提醒劳动者自觉穿戴防护用品。
7.作业场所环境整洁,有良好的通风、排毒设施,正常运行。
8.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制度,是否配备有效的防护用品,查台账记录。
9.制定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救援措施,要有方案及实施意见。(不落实不得分,根据制定内容及落实情况酌情扣分)
注:本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满分为100分。85分以上为合格,85分以下企业必须提供具体整改方案报区安监局。安监局根据整改措施及上报材料,组织有关部门重新验收,验收仍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停产整顿。
考核人签名: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