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文化体育站:
为认真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按照省体育局苏体群[2008]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就武进区创建社区(行政村)体育健身俱乐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区委十届五次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解放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心民生,服务大众原则,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以建立社区、行政村体育健身俱乐部为重点,把健身组织建到群众身边,形成纵横交织、覆盖全区的群众健身网络,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周到便捷的体育健身服务,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为促进武进率先实现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1、2008年在全区所辖镇(街道)的社区居委会、行政村创建体育健身俱乐部,基本形成体育公共服务网络。
2、组织区级体育健身俱乐部的申报评定。
3、组织参加省市体育健身俱乐部的申报评定。
4、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合理配置资源,逐步形成“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管理规范、优质高效”的全民健身服务格局。
三、建设项目、创建单位范围和标准:
(一)城乡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建设项目分为五类:
第一类:省级城乡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以下简称省级俱乐部);
第二类:市级城乡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以下简称市级俱乐部);
第三类:区级城乡体育健身俱乐部(以下简称区级俱乐部);
第四类:镇、街道体育健身俱乐部;
第五类:社区居委会、行政村体育健身俱乐部。
(二)创建单位范围和标准:
1、省、市级俱乐部:凡申报省、市级俱乐部必须是区级俱乐部逐级申报。
2、区级俱乐部:凡申报区级俱乐部必须是在成立社区居委会、行政村体育健身俱乐部的基础上,获得镇、街道的确认和推荐方可申报。
3、镇、街道俱乐部创建范围由镇、街道确定;
4、社区居委会、行政村俱乐部:
以社区居委会、行政村体育健身场地、晨晚练健身点或以周边向群众无偿开放的体育场地设施为依托,由共同目的和兴趣自愿组成,经常开展体育活动的公益性体育组织和健身团体,均可自愿申报社区居委会、行政村俱乐部。
5、区级俱乐部创建标准(见附件1)
四、筹资方式:
城乡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经费筹集,以体育部门资金引导、政府拨款、接受社会捐赠和会员交纳会费为主要方式,在发展中不断完善运行机制,增强筹措能力,并建立使用管理的有效机制。
区级俱乐部:区体育局对每个区级俱乐部扶持三年,每年5000元。
省、市级俱乐部:分别按省、市制定的办法扶持。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创建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镇、街道为单位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居委会、村委会的组织作用。按照俱乐部创建标准和要求,认真做好调研摸底工作,择优选择创建单位。坚持公益性,积极探索不同类型俱乐部的发展模式,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县级以上俱乐部实行注册制度,可按民办非企业要求注册,同时可作为体育总会的会员单位,加强管理和业务指导。镇、街道俱乐部须经同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社区和行政村俱乐部须到镇、街道主管部门登记,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各俱乐部要年初有计划,活动有记录,有档案。俱乐部要有负责人、场地器材有人维护、活动有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健身积极分子组织。要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一级管一级。确保俱乐部配套扶持资金按时到位,加强对扶持资金的监督管理,专款专用。
(二)综合利用辖区体育资源。俱乐部要整合辖区体育设施和体育人才资源。充分利用辖区单位现有的体育设施,逐步形成以俱乐部为中心,向辖区单位、企业、学校等辐射的组织、活动网络,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体育活动。要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志愿者)的科学健身指导和组织作用,把学校体育教师、企业单位的体育爱好者吸引到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中来,平均每100名锻炼者中有2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
(三)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辖区群众有参加健身活动的愿望,并积极参与俱乐部活动。60%以上的成人经常参加体育活动。平均每周锻炼1次以上,每次锻炼的时间不少于1小时。积极宣传推广《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并组织群众进行达标测试;有计划地向社区居民普及传授科学文明的健身方法,每年推广1个以上新的健身项目。每季度举办一次以上小型多样的社区体育竞赛活动。每年举办一次规模较大的社区竞赛活动。
(四)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要广泛发动社会、企业、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支持俱乐部建设,以俱乐部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全民健身体系建设。在健身场地、体育组织、骨干队伍、体育活动等方面实行共建共享。大力开展体育进社区活动,形成社区体育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长效机制。鼓励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大胆创造,走出一条符合当地实际的创建之路。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工作,营造关心、支持、参与创建俱乐部的良好氛围。
(五)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把俱乐部创建工程纳入体育强区、强镇指标体系,纳入各级体育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中,建立俱乐部实施工作评估体系,及时收集和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典型、培育典型、认真总结交流典型经验,典型引路,以点带面。
(六)统一标志。凡成立俱乐部的居委会、行政村,统一挂“常州市武进区××镇(街道)××村(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的牌匾,尺寸为高40㎝×宽55㎝。
六、实施步骤:
(一)2008年8月,各镇、街道组织宣传动员,调查摸底,制订俱乐部推进实施方案。
(二)2008年9-10月,按照俱乐部创建要求,以镇、街道为单位组织统一创建,成立管理机构,形成组织网络,发展健身队伍,完善创建资料和手续,上报统计数据。创建单位统一挂牌,牌匾由各镇、街道按拟定要求统一制作。
(三)2008年11-12月,区体育局组织检查验收,并择优推荐参加省先进俱乐部评选。
(四)2009年6月底,以镇、街道为单位组织辖区内俱乐部申报区级俱乐部,有关申报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五)2009年7月,区体育局组织审核检查,审核检查结果经批准后,正式命名通知。
(六)2009年8月底,拨付第一年区级俱乐部扶持资金。
附件:1、武进区区级社区(行政村)体育健身俱乐部申报标准
2、武进区体育健身俱乐部汇总表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