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工商分局管理区域的通知
各分局、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协会:
根据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员会武发〔2009〕38号文件精神,武进区已对经济开发区部分行政区划实施了调整。为进一步适应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提高管理效能,经市局批准,设立开发区分局经发工作站。现对部分工商分局管理区域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管理区域调整范围
1.开发区分局辖南夏墅街道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含北区)。
2.开发区分局经发工作站辖经济开发区、西太湖生态休闲区。
二、有关要求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管理区域调整的意义,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局保持高度统一,对涉及的具体问题坚持讲大局、讲原则、讲风格,积极配合。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扎扎实实做好这项工作。
2.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有关单位和人员要加强配合,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涉及调整区域内的企业经济户口,调出的要完整提供企业清册,接收的要认真核对,对经济户口存在问题的有关单位要到现场核实,做到“户口实、状况明、责任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