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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确认常州市武进区邹区镇泰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等4家基层医疗机构为“合格药房”示范单位的通知
索 引 号: 732249450/2009-00006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食药监〔2009〕6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产生日期: 2009-02-23 发布日期: 2009-03-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确认常州市武进区邹区镇泰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等4家基层医疗机构为“合格药房”示范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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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常州市武进区邹区镇泰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等4家基层医疗机构为“合格药房”示范单位的通知
武食药监〔2009〕6号
 

常州市武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局

武食药监[2009]6号

关于确认常州市武进区邹区镇泰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等4家基层医疗机构为“合格药房”示范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武进区各级医疗机构在创建“规范药房”、“合格药房”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按照常州市卫生局、常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乡镇医疗机构“双创”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常卫医[2007]130号)精神,积极开展了创建“规范药房”、“合格药房”示范单位活动,2007年全区共有3家单位经验收评估被确认为“规范药房”示范单位、18家社区卫生服务站被确认为“合格药房”示范单位;2008年,经区卫生、药监部门联合验收评估,常州市武进区邹区镇泰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等4家基层医疗机构被确认为“合格药房”示范单位。
     希各单位再接再厉,不断巩固创建工作成果,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升药品管理水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附件:2008年度武进区“合格药房”示范单位确认名单。

 

 

 

  常州市武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局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社区卫生服务站 “合格药房”示范单位 通知     
 常州市武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9年2月23日 

附件:

2008年度武进区“合格药房”示范单位确认名单

常州市武进区邹区镇泰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常州市武进区郑陆镇焦溪石堰社区卫生服务站
常州市武进区郑陆镇焦溪塘铁桥社区卫生服务站
常州市武进区郑陆镇焦溪横沟社区卫生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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