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局
武食药监[2009]6号
关于确认常州市武进区邹区镇泰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等4家基层医疗机构为“合格药房”示范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武进区各级医疗机构在创建“规范药房”、“合格药房”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按照常州市卫生局、常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乡镇医疗机构“双创”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常卫医[2007]130号)精神,积极开展了创建“规范药房”、“合格药房”示范单位活动,2007年全区共有3家单位经验收评估被确认为“规范药房”示范单位、18家社区卫生服务站被确认为“合格药房”示范单位;2008年,经区卫生、药监部门联合验收评估,常州市武进区邹区镇泰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等4家基层医疗机构被确认为“合格药房”示范单位。 希各单位再接再厉,不断巩固创建工作成果,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升药品管理水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附件:2008年度武进区“合格药房”示范单位确认名单。
常州市武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局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社区卫生服务站 “合格药房”示范单位 通知 常州市武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9年2月23日
附件:
2008年度武进区“合格药房”示范单位确认名单
常州市武进区邹区镇泰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常州市武进区郑陆镇焦溪石堰社区卫生服务站常州市武进区郑陆镇焦溪塘铁桥社区卫生服务站常州市武进区郑陆镇焦溪横沟社区卫生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