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局妇女委员会
武卫妇委〔2009〕1号
关于开展“星级”和谐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妇委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和谐家庭建设,扩大典型示范作用,激励更多的家庭追求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以家庭的文明进步促进个人素质的提高,促进卫生事业健康蓬勃发展,决定在直属单位开展“星级”和谐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一)“星级”和谐家庭:
1、爱国守法,廉洁奉公。家庭成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行使和履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遵守社会公共秩序;积极参加各类家庭助廉教育活动,家庭成员守廉、助廉、倡廉意识强。
2、爱岗敬业,勤劳致富。家庭成员努力工作,积极进取,诚实守信,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立足本职,在本岗位有突出成绩,做出较大贡献。
3、热心公益,崇尚科学。男女平等、家庭民主和谐,尊老爱幼、互敬互爱;邻里之间宽容礼让、互帮互助;热心公益活动,乐于助人,扶贫助困。相信科学、反对迷信、拒绝邪教;树立良好社会新风,婚丧嫁娶从简,反对铺张浪费;自觉执行计生政策,优生优育。
4、学习进取,以德育人。家庭学习氛围浓厚,父母带头学习、言传身教,家庭成员道德修养好、素质高;积极参与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父母具有现代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家庭环境良好,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5、健康生活,保护环境。崇尚文明的生活方式,家庭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勤俭持家,绿色消费;讲究卫生,节约资源,爱护环境;家庭内外整洁,庭院绿化美化;积极参与环境整治、绿化家庭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五星级”和谐家庭:
参照“星级”和谐家庭评选条件,符合任意一条即可评为“星级”和谐家庭,5条都符合的可推荐评为“五星级”和谐家庭。
二、 评选办法和要求:
1、本次活动共评选产生20户武进区卫生局“星级”和谐家庭,其中3户武进区卫生局“五星级”和谐家庭。“星级”和谐家庭由各单位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经单位同意后上报;“五星级”和谐家庭由局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户进行评审产生。评选出的武进区卫生局“星级”和谐家庭由局进行表彰。
2、局将择优上报3户家庭为武进区“星级”和谐家庭,推荐1户家庭参加武进区“五星级”和谐家庭的评选。武进区“星级”和谐家庭由区妇联统一进行表彰。
3、被推荐的家庭应事迹突出,有一定影响力。
三、材料上报时间:
推荐材料一式三份,6月10日前上报局妇委会。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开展评选工作,大力宣传评选“星级”和谐家庭的意义和“星级”和谐家庭的事迹,使整个评选工作成为学习先进、倡导新风、推动和谐家庭建设的过程。
附件:1、武进区卫生局“星级”和谐家庭推荐登记表
2、武进区卫生局“星级”和谐家庭名额分配表
二○○九年五月六日
附件1:
武进区卫生局“星级”和谐家庭推荐登记表
户主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关 系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事
迹
基层推荐意见
年 月 日
主管
部门
意见
注:1、本表一式三份;
2、“家庭主要事迹”栏填写300字左右简要事迹,事迹材料800字左右,一式三份附后;
3、材料上报时间:2009年6月10日。
附件2:
武进区卫生局“星级”和谐家庭名额分配表
单位名称
名 额
其中“五星级”
和谐家庭
武进医院
5
3户
二 院
2
三 院
1
中医院
4
疾控中心
卫生监督所
妇保所
太湖医院
药业公司
局机关
合计
20 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