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文件
武人口计生发〔2009〕3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计划生育服务站: 从市人口计生委二季度电话调查数据来看,我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水平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且与“十一五”创建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率85%要求差距甚远,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省人口计生委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推进年活动的有关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人群:流入我区的已婚育龄妇女,重点是2006年以来生育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 二、工作要求:重点做到“一核二清三建三到位”: 一核:依托村级采集的流动人口信息、派出所登记的暂住人口信息、卫生部门的预防接种和接产手术登记,逐村、逐户、逐厂、逐人核清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的家庭及婚姻状况、子女数量及属性、避孕节育情况及居住、工作、生活等基本状况。从中掌握当年结婚、怀孕、生育、节育的重点管理对象。 二清:一是人员分布清。对流入人员的工作地、经营地、集聚地﹑居住地、的分布情况进行全面的清理,明确暂管机构、计生机构、流动人口兼职管理员、住房出租户、用工单位的职责任务,做到管理服务不留死角。 二是避孕措施清。通过孕环情监测全面清理掌握流动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的避孕节育措施情况。热情细致周到地指导她们落实适宜、安全、可靠、有效的避孕措施,提高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和自我保健意识。 三建:一是建立信息卡。到现居住地满一个月且当年发生结婚、怀孕、生育、节育行为(不区分结婚、怀孕、生育、节育行为的发生地)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建立《外来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卡》,以她们为重点人群,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常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发放、便民服务手册的发放、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生殖健康检查为重点环节,做到管理服务的重点化; 二是建立信息报告单。到现居住地满三个月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建立《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管理和服务信息报告单》,并在每月例会时进行信息的变更及上报,做到管理服务的经常化; 三是建立信息录入反馈制度。到现居住地满六个月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录入《×××系统》(省计生委于11月份启用新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系统),并通过《全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平台》向户籍地计生部门发出核查反馈信息,做到管理服务的动态化。 三到位:一是广泛宣传到位。深入企业、村组、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区,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发放便民服务手册,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江苏省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流动人口发证验证规定、在武进期间有关计划生育的办事程序、服务内容、服务地点、联系方式、便民维权热线、监督举报电话等,实施同宣传。 二是查证验证到位。联合公安、工商等综合治理部门,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未持证对象,发放限期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告知书(武人口计生发〔2009〕17号附件3),对发现的违法怀孕对象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合法怀孕的人员列入属地人口计划;对无措施的人员尽快落实有效的避孕措施;对生育对象向户籍地人口计生部门发放《常州市外来育龄妇女生育情况通报单》,做到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双向管理,对违法生育的对象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实施同管理。 三是优质服务到位。遵循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则,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实施为契机,采取“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车间”等形式,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六个一服务”。①面对面进行一次宣传指导;②发放一封《服务承诺告知书》,告知享受的权利与应尽的义务;③通过现场服务、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的方式开展一次全面的孕环情监测和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工程;④免费发放一次避孕药具;⑤对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且居住在我区一个月以上或未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但居住我区六个月以上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发放一张《常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持证人员在我区所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定点机构免费享受:孕环情监测服务、每年出具一次《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报告单》、领取避孕药具、享有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⑥对长期居住在我区且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困难家庭,开展一次扶贫帮困活动,采取救助、慰问等多种形式努力解决其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实施同服务。 各地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积极构建高效、及时、便捷、有序的适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新机制,进一步规范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和生育秩序,切实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实现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依法管理,优质服务。 附件:2006年1月1日-2009年6月30日出生的流动儿童预防接种资料(详见OA网信息)。 常州市武进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九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