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文件
武人口计生发〔2009〕36号
关于结合“9·25”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的方案
各镇(开发区、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 今年9月25日是中共中央《关于控制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以下简称《公开信》)发表29周年,为全面提升人口计生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根据省、市人口计生委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定于2009年9月15日-10月15日在全区开展宣传月活动。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9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各地要把《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作为宣传月的主要内容。现将宣传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为指导,在全区掀起学习、宣传《条例》的热潮,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倡导和社会舆论引导,使其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为我区实现人口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活动主题 宣传月活动的主题:一样的蓝天下、一样温暖的家。 三、宣传内容 1、深入宣传《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 2、宣传相关单位、部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坚持依法行政,推动综合治理; 3、宣传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确立以人为本、便民维权理念,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利益,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 4、宣传各地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宣传流动人口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提高流动人口维权监督、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 5、其他计划生育便民维权知识和政策法规知识。 四、宣传方式 1、集中宣传。以大型宣传为基础,全区各级联动开展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时间根据省、市人口计生委通知再定。 2、新闻宣传。以新闻造势为先导,开展正面舆论引导,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进行专题宣传,邀请党政领导在主流媒体发表讲话、文章,围绕宣传月主题进行广泛深入的采访报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的社会影响。 3、橱窗宣传。在区、镇、村三级设立的政(村、居)务公开栏上张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及相关知识问答,扩大宣传的覆盖面。 4、培训宣传。以纪念“9·25”公开信发表为契机,举办学习《条例》为专题的培训班和知识竞赛。 5、以“关爱女孩”为主线,在蓝天学校开展“同在一片蓝天下”女孩演讲比赛。 6、以基层基础工作为抓手,做好《常州市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方案》的落实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人口计生委的统一部署,10月15日前完成2009年度《全员流动人口基本情况统计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情况统计表》的上报工作,努力实现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的目标任务,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科学决策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 7、以服务育龄群众为重点,深入开展“关爱万名农民女工计划生育,保障千家企业安心生产”主题活动。统一实施《常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制度,全面推广《常州市〈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报告单〉信息化服务系统》。宣传月期间,各镇(开发区、街道)至少组织一次进企业(集贸市场)为农民女工查证、发证、发放避孕药具活动,提供免费生殖健康(妇女病普查)服务,促进《条例》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结合主题活动的开展,在全区组织“流动人口评计生”和“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的“双评”活动,努力提高广大计生干部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各镇(开发区、街道)应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宣传月活动方案,统筹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开展培训,深入领会。各地要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形式,加强《条例》的宣传和培训,使各级党政领导、相关部门及广大人口计生干部职工,深入领会相关职责和责任,自觉运用《条例》规范、指导工作。 3、宣传倡导,重在服务。各地在开展大规模、有声势宣传活动的同时,大力开展以流动人口为重点的计划生育服务、生殖健康服务、生产生活服务、便民维权服务,在服务中宣传《条例》,以优质的服务深化群众对《条例》的理解与遵守。 各镇(开发区、街道)活动结束后要形成专题报告,并将活动图片资料于10月15日前上报区人口计生局宣传科。 常州市武进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九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