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文件
武人口计生发〔2009〕42号
关于为部分实行计划生育的妇女办理女性安康疾病保险的实施方案
各镇(开发区、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 为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女孩成长的社会环境,促进关爱女孩行动的深入开展,同时扩大对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关爱面,区局决定,为全区10000名实行计划生育的妇女办理女性安康疾病保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保险人应具备的条件 1、年龄在20-65周岁的女性,分配名额参照全区总人口比例确定(其中新市民必须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具体名额见分配表); 2、只生育一个女孩优先; 3、家庭生活困难; 4、符合《女性安康保险条款》(见附件3)的其他人员。 二、保险费和保险期限 1、年保险费为25元/人,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在区计生事业费中列支,与保险公司统一结算;个人投保的也可委托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与保险公司统一结算。 2、保险期限暂定1年(自保险合同载明的生效日期起算),今后根据实际情况可办理续保。 三、有关要求 1、广泛发动,深入宣传。希各镇(开发区、街道)在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广泛发动,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此项保险的目的、意义和条件。 2、严格把关,准确填报。各镇(开发区、街道)要按本方案规定的条件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对照《女性安康保险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所分配的人数和《女性安康保险被保险人投保名单》(见附件2)中的项目准确填报。此外,也可动员发动其他女性同志自行参与到此项投保活动中来,把这项实事、好事做实做广。 3、各镇(开发区、街道)接到本方案后,要立即做好有关调查摸底工作,并于2009年12月15日前将《女性安康保险被保险人投保名单》(统一从局“OA”网下载)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宣传科,属于新市民的必须在表项中注明,联系人:张海英,电话:86310535。 附:1、《女性安康保险名额分配表》 2、《女性安康保险被保险人投保名单》 3、《女性安康保险条款》 常州市武进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九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