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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武进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办法
索 引 号: 014133138/2009-00013
主题分类: 人口、计划生育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人口计生发(2009)37号 发布机构: 卫计局  
产生日期: 2009-10-10 发布日期: 2009-12-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文件对常州市武进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办法作了规定

相关阅读:

常州市武进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办法
武人口计生发(2009)37号
 

常州市武进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文件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文件

武人口计生发〔2009〕37号


 常州市武进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办法

各镇、街道、开发区计划生育服务站、财政分局(所):
     现将《常州市武进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二ΟΟ九年十月十日
                
                
                
                
                
 常州市武进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不断完善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帮助计划生育贫困家庭解决生产、生育、生活上的困难,推进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等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以下简称公益金)是政府设立的用于扶助特殊计划生育家庭的公益性资金。区政府设立公益金,有条件的镇(街道)、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需要建立公益金。
  第三条  公益金的主要来源
   (一)财政预算安排;
   (二)社会各界(包括团体、单位和个人)的捐助;
   (三)其他收入。
  第四条 公益金必须纳入财政管理。区根据本区域的人口总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扶助对象数量、资助标准等实际情况,结合财力可能,每年合理安排公益金的收支预算。
  第五条  公益金的补助对象
  本区范围内的户籍人口及在本区居住满1年以上的流动人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批准可享受公益金补助:
   (一)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其未婚的独生子女当年死亡、严重伤残或身患重大疾病的;
   (二)当年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引起并发症的。
  第六条  公益金的补助方式与标准
   (一)对当年未婚的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发给一次性5000元慰问金;
   (二)对当年未婚的独生子女严重伤残(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家庭,发给一次性2000元慰问金。
 (三)对当年未婚的独生子女身患重大疾病的家庭,发给一次性2000元慰问金;
 (四)对当年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引起的并发症,发给一次性2000元慰问金;
   第七条  公益金补助每年10月份审批一次。凡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家庭,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申请,由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经村(居)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经区人口计生局审批核准后支付扶持资金。
  第八条  需上报的材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独生子女死亡的,经公安派出所核发的死亡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独生子女严重伤残的,需再提供等级二级以上的(含二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身患重大疾病的,需再提供县(区)级以上医院病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身患计划生育并发症并生活困难的,需再提供相关并发症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在本区居住满1年以上的流动人口还需提供暂住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第九条  加强公益金管理,独立建账与核算,专款专用,不得与单位其他专项资金和正常公用经费混淆,严禁侵占和挪用。资金的使用必须账目公开,并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第十条   对在申报、审批、发放工作中弄虚作假或以其他手段骗取公益金补助的,除追缴其非法所得外,还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武进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武计生发【2003】46号)同时废止。
  第十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武进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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