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局文件
武卫妇〔2009〕5号
关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校验的通知
区妇幼保健所、各直属医疗单位、镇(街道)卫生院(医院): 根据《江苏省母婴保健专项技术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有效期3年,有效期内实行年度校验,现将我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年度校验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验时间:9月16日-9月18日 二、校验方式: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单位,填写《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校验申请书》一式二份,同时提交《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副本。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到期或法人变更的单位,需重新办理登记审批手续:填写《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一式二份,同时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三、办理地点:武进区妇幼保健所四楼办公室(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大院内)。 四、按照苏政发〔2008〕78号文件,校验不收取费用。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局 二ΟΟ九年九月九日
主题词:母婴保健 执业许可 校验 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局办公室 2009年9月9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