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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校验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306/2009-00019
主题分类: 医药卫生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医疗卫生
文件编号: 武卫妇(2009)5号 发布机构: 卫计局  
产生日期: 2009-09-22 发布日期: 2009-09-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校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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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校验的通知
武卫妇(2009)5号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局文件

武卫妇〔2009〕5号  

关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校验的通知

  区妇幼保健所、各直属医疗单位、镇(街道)卫生院(医院):
根据《江苏省母婴保健专项技术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有效期3年,有效期内实行年度校验,现将我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年度校验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验时间:9月16日-9月18日
  二、校验方式: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单位,填写《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校验申请书》一式二份,同时提交《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副本。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到期或法人变更的单位,需重新办理登记审批手续:填写《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一式二份,同时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三、办理地点:武进区妇幼保健所四楼办公室(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大院内)。
  四、按照苏政发〔2008〕78号文件,校验不收取费用。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局
二ΟΟ九年九月九日


主题词:母婴保健 执业许可 校验 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局办公室       2009年9月9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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