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局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武卫监控〔2009〕4号
关于开展学生寄生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区疾控中心、武进中医医院、区妇保所、各镇(街道)卫生院(医院)、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管理条例》和市卫生局、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生肠道寄生虫病驱虫工作的通知》(常卫监控〔2008〕280号)精神,促进青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区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中开展每年一次的寄生虫病驱虫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防治病种:蛔虫病、蛲虫病、鞭虫病、钩虫病、血吸虫病。
二、防治范围和时间:中学以校为单位,小学和幼儿园以镇为单位,5月份或10月份在学生和儿童中口服驱虫药,除禁忌症外,服药率达95%以上;9月份在嘉泽环湖重点镇初一学生中开展血吸虫病监测。
三、为确保用药安全,遵照江苏省防治药品归口管理的规定:肠道线虫病防治用甲苯咪唑咀嚼片;血吸虫病监测用胶体染料试纸条。
四、防治经费:血吸虫病监测查病免费;肠道线虫病防治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防治费由个人承担,辖区内医疗单位负责收取,收费标准按常价费(1996)137号文件执行,驱虫服药费3元/人。
五、职责:防治工作和药品由区疾控中心统一指导和管理,并做好抽样调查和监测工作;各镇(街道)卫生院(医院)负责具体实施,同时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各学校要利用晨课、广播、板报、知识竞赛等多种多样形式进行宣传发动,使学生及家长了解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各校在学生家长自愿的基础上做好有关防治的各项工作。
二○○九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