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单位、各行政村(场):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武进精神,在经发区范围内营造人人争做幸福的武进人、文明的武进人、自豪的武进人的社会氛围,根据《关于开展武进区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通知》(武文明委〔2009〕5号)文件要求,决定在经发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武进经济开发区全体公民(包括在经发区工作的新市民)。
二、评选标准
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武进经济开发区公民,均可参评道德模范。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助;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嫌疑人或提供重大线索,为侦破重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单位、各行政村(场)应成立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按照评选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出1—2名道德模范。
2、做到科学有序。各有关单位要正确把握评选标准和要求,广泛筛选,层层推荐,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做到严谨、规范、公开、公正,把评选推荐的每个环节都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增强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道德模范评选出来。
3、面向基层群众。坚持以人为本和群众参与,注重挖掘新典型,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
4、重在推动工作。充分发挥评选推荐活动的激励推动作用,使推荐评选道德模范的过程,成为树立先进典型、弘扬真善美的过程,成为普及基本道德规范的过程,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过程,促进公民道德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参评人员需填报武进道德模范推荐表,并附1500字内容详实、事迹感人的事迹材料和4张一寸免冠彩照,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有关材料4月24日前寄送武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局114室。联系电话:86362917.
附:武进经济开发区道德模范推荐表
二OO九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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