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
根据《武进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武政发 [2009]5号)和《〈武进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武政办发[2009]6号)文件精神,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进军现代化、建设新武进”的重要举措,也是经发区2009年“民生幸福行动”的具体体现。为认真组织落实并做好本项工作,经开发区管委会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经发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石旭涌任组长,张琪、郑杏英任副组长,成员有:潘琪、羊晓清、卜万青、徐文亦、王锁法、冯寿涵及相关村、社区支部书记,负责对本项工作的领导、协调和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设在滆湖实业总公司(湖滨花苑会所309室),由徐文亦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同时建立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汇总分析情况,研究相关工作问题。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参保与办理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具体由各行政村、社区为单位集中办理,各村、社区劳动协管员、村会计、妇女主任负责本村、社区参保对象的具体参保手续的办理。
三、具体工作时间表
2009年4月3日前为动员培训阶段,4月4日—4月20日为宣传摸底阶段,4月21日—5月10日为登记建档阶段,5月11日—5月31日为审核与办理参保阶段,6月1日—6月15日为发证阶段。
四、参保对象、缴费办法、享受待遇及时间要求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缴费办法、享受待遇和上级时间要求,按《武进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武政发[2009]5号)和《〈武进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武政办法[2009]6号)执行,详细文件附后。
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