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农林局文件
武农发[2009]15号
关于实施“饲料质量规范管理年”活动的意见
各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局属各科站,相关大型养殖公司、养殖场:
为进一步促进饲料工业健康发展,保证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经研究决定,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为契机,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规范管理年”活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保安全,促发展为总体目标,以规范饲料企业生产经营,查处在饲料中添加和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为重点,以抓法制、抓监管、抓源头、抓基础为手段,强化饲料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提高饲料基础支撑能力,提升饲料企业形象,促进饲料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饲料质量规范管理年”活动,促进饲料质量水平稳定提高,提升饲料产品检测合格率,全区饲料生产企业抽检率达100%,产品合格率达98%。对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健全,产品质量稳定,信誉好,多次抽检中未有不合格产品,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通过评比、验收,授予“年度饲料质量信得过企业”称号。严肃查处使用喹乙醇、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有效防范重大饲料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三、规范重点
(一)坚决打击“三无”饲料的生产经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生产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饲料审查合格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
(二)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内部生产管理,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行生产标准,加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力度,对获证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实行 “一对一”的监管。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定期开展专项整治,不定期开展抽样送检,每个企业一个生产周期内抽样不少于3次,对其经销商、养殖户抽样1-2次。
(三)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完善《岗位责任制度》、《生产管理制度》、《检验化验制度》、《标准及质量保证制度》、《安全卫生制度》、《产品留样观察制度》、《标准计量管理制度》、《产品质量跟踪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统一台账记录,实施可追溯管理。
(四)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违反规定乱加药物和擅自生产药物饲料及添加三聚氰胺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从严惩处,直至吊销证照;对企业产品质量不达标的依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罚;对连续2次抽样不合格的单位,列入“黑名单”管理。
四、工作安排
“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规范管理年”活动总体安排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3月底)
以文件的形式把行动方案、工作任务和目标发放到辖区内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和大型养殖公司、养殖场;
召开“饲料质量规范管理年”活动启动仪式,成立“饲料生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部署总体行动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4月底)
开展饲料生产企业普查和自查,对饲料生产企业资质,软硬件建设,台账记录,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对不符要求的企业提出整改意见,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依法停产整顿。
(三)集中规范阶段(5月1日——11月底)
1、5月份,对饲料生产企业和大型养殖公司、养殖场定期进行检查,检查组做好检查台账记录,推进健康养殖,确保畜产品、水产品的安全生产。对饲料生产企业重点抓原料进货、生产工艺流程,饲料执行标准,产品检验台账及留样察看记录。
2、6-10月份,对饲料生产企业开展饲料质量专项整治活动,定期、不定期抽样检查,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惩处。
3、11月份,对饲料用户进行全面走访,对反应的问题进行核实反馈,对信誉不好的企业提出警告。
(四)验收总结阶段(12月份)
召开“饲料质量规范管理年”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成效与经验,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年度饲料质量信得过企业”并授牌,对年度综合评定结果,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公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区农林局成立“饲料质量规范管理年”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于志明任组长,副局长诸东海、顾文任副组长,工作组成员由区畜牧兽医、区水产渔政站、区农业执法大队、局市场信息科等人员组成。统一部署,切实落实活动方案,以武农发[2008]76号文件精神要求,全面规范饲料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
(二)联合行动,确保成效
区农林局“饲料质量规范管理年”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区打假办、区食安委、公安、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联手出击,联合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全方位开展工作。确保辖区内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不发生质量安全事件。
(三)扶优做强,长效监管
对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信誉好,质量稳定,无质量安全事故的饲料生产企业,按照《年度饲料质量信得过企业评定办法》和《年度饲料质量信得过企业评定标准》进行综合评定和授牌,提高企业知名度和产品竞争力。对获得“年度饲料质量信得过企业”称号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一评,对抽检不合格、年度内受到处罚和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坚决予以摘牌。
二○○九年三月十日
附:1、武进区“年度饲料质量信得过企业” 评定办法
2、武进区“年度饲料质量信得过企业” 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