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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临时占用大庆河河道管理范围建施工便桥的批复
索 引 号: 014133402/2009-00052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体裁分类: 批复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水〔2009〕61号 发布机构: 水利局  
产生日期: 2009-05-22 发布日期: 2009-05-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河道管理利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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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时占用大庆河河道管理范围建施工便桥的批复
武水〔2009〕61号
 

 

 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文件

 

武水〔2009〕61号

 

 

关于临时占用大庆河河道管理范围建施工便桥的批复

 

无锡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常州西绕城高速公路CRC-9标项目经理部:

你部“关于在大庆河建施工便桥的申请”收悉,经我局派员现场勘察,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你部因建常州西绕城高速公路的需要,要求占用南夏墅镇段湖滨大道西侧大庆河河道管理范围(桥长30米、宽5米),计150平方米搭设钢架施工便桥。经现场勘察同意临时占用该段河道管理范围。

二、大庆河属该地区主要引排河道,为确保河道引排功能,保持河道畅通,工程建成后不得影响河道整体功能;新建施工便桥段的防汛安全由你部具体负责。

三、工程施工前,委托南夏墅镇水利站负责放样、监督施工;建造时需开挖的泥土、垃圾要及时清除干净,使用期间不得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和废弃物;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管理。

四、根据有关规定你公司自占用该河道管理范围之日起必须向我局缴纳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我局委托南夏墅镇水利站代收)。

五、施工便桥拆除时,泥土、垃圾等要及时清除干净,不得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和废弃物。

六、涉及其他部门的审批项目需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利用  水利工程  批复

抄送:常州市水利局,南夏墅镇人民政府、水利站。

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                2009年5月20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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