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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责令停止施工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402/2009-00029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防指〔2009〕5号 发布机构: 水利局  
产生日期: 2009-03-19 发布日期: 2009-03-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违反《防洪法》损坏圩堤停止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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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责令停止施工的通知
武防指〔2009〕5号
 

常州市武进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武防指〔2009〕5号

 

 

关于责令停止施工的通知

 

江苏省电力公司常州供电公司:

经查,你(单位)在郑陆镇沿丁塘港施家桥处架设供电线路过程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并损坏圩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到常州市武进区水政监察大队接受处理。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九日

 

抄送:常州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常州市水利局,武进区郑陆镇人

民政府,郑陆镇水利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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