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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京沪高速铁路穿越三山港河道建设铁路大桥事宜的批复
索 引 号: 014133402/2009-00015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体裁分类: 批复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水〔2009〕17号 发布机构: 水利局  
产生日期: 2009-02-11 发布日期: 2009-02-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河道利用管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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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京沪高速铁路穿越三山港河道建设铁路大桥事宜的批复
武水〔2009〕17号
 

 

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文件

武水〔2009〕17号

关于京沪高速铁路穿越三山港河道

建设铁路大桥事宜的批复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京沪高速铁路项目部:

你部“关于穿越三山港河道建铁路大桥的申请”收悉。经我局派员现场勘察,并报常州市水利局,常州市水利局委托我局审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部京沪高速铁路丹阳至昆山特大桥常锡澄桥段穿越三山港河的工程建设。

二、三山港属太湖湖西地区主要引排河道。根据太湖流域新一轮防洪规划,三山港将在近期进行拓浚,拓浚标准河道底宽为30米。你部报来的施工图设计方案,三山港河桥梁跨越结构形式为40+64+40变截面连续箱梁,跨越夹角为85°,三山港的173号墩、174号墩的承台位置恰好位于现三山港河的两岸圩堤堤身。按照三山港规划红线走向和你部报我局的施工图设计承台位置,我局曾于2008年5月发函要求你部与我局进行联系沟通,变更设计施工方案。至今你部尚未与我局进行联系沟通。为防止拓浚后河道航运安全和防洪安全存在隐患,173号墩、174号墩的承台须下降3米进行施工。

三、工程建设中应重视河道水源保护,建设期间开挖的泥土、垃圾要及时清除干净;桥梁应设置污水收集处理装置,避免桥面雨水、污水直接入河对水体造成污染。

四、该项目涉水工程部分原则上应安排在非汛期实施。若确须在汛期施工,你部应编制有关汛期施工防洪措施和安全度汛方案,并报经我局批准同意后方可施工。

五、工程建设应妥善维护河道堤防等防洪工程设施,对影响水工程及相关设施的,应采取相关补偿措施,工程完工后要及时拆除施工围堰,并妥善处理好弃土。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一日

 

主题词:使用 河道 建设 批复

抄送:铁道部京沪高速铁路建设总指挥部苏州指挥部、常州市水利局、横山桥镇人民政府、水利站

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办公室              2009年2月11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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