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武财社〔2009〕47号
关于下拨地震灾区来常务工人员社保补贴经费的通知
各有关分局: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汶川地震灾区来常务工人员享受就业援助政策的通知》(常财社〔2008〕44号)文件精神,现将2008年度地震灾区来常务工人员社保补贴经费下拨给你们(具体见附表),该经费由区财政局直接拨款至相应财政分局。请相关财政分局收到文件后根据明细表情况及时将资金拨到有关申报单位。 附件:地震灾区来常务工人员社保补贴明细表
二00九年十二月二日
主题词:灾区 社保补贴 通知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办公室 2009年12月10日印发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