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武财农〔2009〕33号
关于下达2009年省级农村桥梁
建设资金的通知
各分局(所):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常财农[2009]112号文件精神,我区上报的2009年度省级农村桥梁计划已经省市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同意实施,现将2009年省级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农桥建设任务52座及省、市、区补助资金689.3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有关项目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农桥建设工作。2009年省委、省政府将农桥建设列为“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各财政分局(所)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农桥建设的意义,将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上来,高度重视农桥建设工作,将农桥建设作为“强基础、重民生”的实际举措,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为2009年农桥建设任务顺利完成提供坚实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要切实把农桥建设作为财政支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分局(所)长要亲自过问,深入农桥建设第一线,了解、督促工程进展情况,要配备落实专门班子,帮助解决建设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明确序时目标、工作要求,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圆满完成本次下达的建桥任务。 二、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农桥建设财政补助资金的拨付继续实行区级财政报账制。各财政分局(所)要严把资金关,确保农桥建设资金用实用好。当年建桥资金如有结余,可从农桥项目库中挑选项目继续实施,并上报市备案,严禁挪作它用。 三、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农桥质量关系民生,关系政府形象,各地要坚持各项农桥建设制度,保质保量完成农桥建设任务。一是施工单位的确定,必须实行公开招标,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坚决杜绝暗箱操作。二是实行交叉、异地监理,坚决杜绝因监理不到位影响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 四、各分局(所)接本通知后,要迅速落实农桥建设镇级财政配套资金和乡村自筹资金,尽快组织项目实施。每座农桥所在地的镇政府均需与区财政局签订农桥项目合同书、按照附表数据做好项目申报书和镇村配套资金承诺书(于2009年11月25日前报区财政局农财科各三份)。 五、确保年内完成任务。各地要采取切实措施,在确保建桥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实施进度,确保当年项目,当年建成,当年受益,确保完成省政府“农村新五件实事”2009年农桥建设任务。 六、其他有关事项仍按武财农〔2006〕24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 1、2009年省级农村小型 公益设施农桥建设资金明细表 2、2009年省级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农桥建设项目合同书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农桥 资金 通知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办公室 2009年11月18日印发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