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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下达2009年第三季度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生活救助经费指标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189/2009-00063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财社(2009)32号 发布机构: 财政局  
产生日期: 2009-06-30 发布日期: 2009-07-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下达2009年第三季度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生活救助经费指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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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09年第三季度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生活救助经费指标的通知
武财社(2009)32号
 

 

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武民财〔2009〕24号
武财社〔2009〕32号

关于下达2009年第三季度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

生活救助经费指标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街道办: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重度残疾人员生活权益、提高重度残疾人生活水平,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重度残疾人员的关怀。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7月1日起,对我区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给予生活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40元,其中区财政负担25%,区残保金负担25%,镇财政负担25%,镇残保金负担25%。现下达2009年第三季度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生活救助经费指标61.162万元。
    此项经费分别列入20813“其他城镇社会救济”、20818“其他农村社会救济”和20811“残疾人事业”科目结报。各镇(开发区、街道)必须及时、足额把重残人员生活救助金发放到重残人员手中,并实行社会化发放,区民政局、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将对各镇重残人员生活救助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对工作不到位的,将采取有关措施进行处理。
    附:《武进区2009年第三季度农村重残人员救助金经费指标表》和《武进区2009年第三季度城镇重残人员救助金经费指标表》。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

 

主题词:重残  救助  经费  通知
抄送:区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市民政局,各镇财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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