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
武民财〔2009〕22号
武财社〔2009〕30号
关于调整军队离退休干部军粮差价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镇财政所:
根据苏民安[2009]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1月1号起,调整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志愿兵、退休士官)军粮差价补贴标准,现下达2009年度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分散安置离休干部的军粮差价补贴经费1280元,具体名单、标准见附表。该经费列2080902“退役安置—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科目结报。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离退休干部 军粮差价补贴 标准 通知
附表一:
军队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2009年度军粮差价
补贴标准及经费指标表
单位: 元
镇
姓 名
原月标准
现月标准
月增标准
年增标准
经费指标
湖 塘
孙全发
51.40
64.20
12.80
154
160
横 林
莫伟良
横山桥
任保生
奔 牛
张立功
嘉 泽
孙连生
朱惠平
合计
924
960
附表二:
军队离休干部2009年度军粮差价补贴标准表
姓名
湖塘
陈夕章
湟里
蒋锡荣
308
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