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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转发区财政局等部门关于依法加强税务征管和稽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189/2009-00040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武政办发(2009)62号 发布机构: 财政局  
产生日期: 2009-05-13 发布日期: 2009-05-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依法加强税务征管和稽查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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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区财政局等部门关于依法加强税务征管和稽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武政办发(2009)62号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09〕62号

转发区财政局等部门关于依法加强税务征管和稽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制定的《关于依法加强税务征管和稽查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三日

关于依法加强税务征管和稽查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精神,加强税收征管和稽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力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现对当前加强税收征管和稽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要从大局出发,统一思想认识,把加强税收征管和稽查工作当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事来抓。要从武进税收的实际出发,紧跟形势,把抓好组织税收收入工作落实到促进公平竞争、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保证地方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等举措上来。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认真做好迎接上级督办的相关工作。此次督办,江苏被列为重点地区,各级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加强税收征管和稽查工作的精神,按各自职责及时把各项任务落实分解到各基层单位及个人,在落实中按各自分工既要职责明确,任务到人,同时又要密切配合,互通信息,保证各项措施全面到位。
  三、全面动员,组织自查。迅速召开辖管区域内纳税人动员会议,认真宣传税收政策,积极组织自查自纠,力争把所有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避免在以后各级税务稽查中遭受损失。在自查阶段要注意掌握以下主要内容:
  (一)检查所属时期:2006年至2008年三个纳税年度,问题严重的将追溯到以往年度。
  (二)自查时间:自2009年5月15日至6月5日止。
  (三)政策界限: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对被查企业将按《税收征管法》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还将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四、突出重点,强化稽查。按照分级分类稽查管理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省、市稽查部门将对我区重点税源企业组织重点检查,因此要高度重视组织对重点税源企业的自查工作,主动上门对重点税源企业提供政策支持与税法宣传,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在自查中遇到的问题;对在自查阶段没有认真自查的,一律列入重点检查,从严查处。重点检查从6月6日开始至年底结束。
  五、规范执法,服务经济。目前全球金融危机仍在蔓延,经济危机仍未见底,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面临挑战,组织税收收入形势严峻。因此,各级税务部门一定要从大局出发,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通过“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引导纳税人自觉纠正税收违法行为,提高税法遵从度,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为武进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武进区财政局
武进区国税局
武进区地税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二日

主题词:税务  企业  意见  通知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5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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