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常州市武进区农林局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武财农〔2009〕5号
关于做好2009年
水稻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的通知
各镇财政所(分局),各镇农林站,各镇经管站:
根据省《关于抓紧做好2009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的通知》(苏农改办[2009]7号)和市《关于抓紧做好2009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的通知》(常农改办[200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我区2009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事项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 2009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的基本要求
今年水稻直补标准为每亩补贴20元,农资综合直补标准为每亩补贴69元。
(一)认真做好补贴面积核定到户落实分解工作。今年省仍然按照“一定三年”不变的原则核定了我区补贴面积:其中水稻直补面积28.05万亩,农资综合直补面积51.37万亩。相应区按照2007年核定的补贴面积补贴至各镇、开发区(核定补贴面积见附表),超出核定面积所需资金由各镇(开发区)自行解决。各镇要按照公正、透明、合理的要求,由农林站根据财政所(分局)提供的2008年实际补贴面积清册及时组织人员深入村、组,掌握核定到户补贴面积调整情况,负责对核定到户补贴面积的调整、审核,并妥善处理好补贴面积核定的纠纷和问题,财政所(分局)负责将农林站提供的调整审核后的核定到户补贴面积等相关资料信息录入农民补贴网,同时打印核定到户补贴面积情况交农林站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在4月10日前张榜公布7天,并在4月17前将张榜公布后无异义的核定到户补贴面积上报区财政局农财科。同时对2009年村组干部和种粮大户(面积在20亩以上)农资综合直补情况需另外单独上报。
(二)及时高效做好直补资金兑付工作。区财政局根据各镇(开发区)上报的核定面积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镇、开发区直补资金专户。4月20日前各镇、开发区农村商业银行按财政部门提供的发放清册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受补贴农户“一折通”账户中。继续坚持二次补贴公示制度,各镇、开发区财政、农林部门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再次公示,告知农户具体的补贴项目和数额,便于农户再次核对,接受群众监督。
今年水稻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这两项补贴的数据均要全部进入农民补贴网,同时补贴兑付进度表也将通过农民补贴网上报。各镇(开发区)兑付结余的补贴资金于5月10日前及时上划区直补资金专户,确保镇级兑付专户无余额。
二、严肃纪律,确保涉农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各镇(开发区)要严格执行苏农改办[2009]7号中“五个严禁”规定: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严禁虚报面积冒领补贴资金,严禁乡村干部收回农户“一折通”专用存折代领补贴资金,严禁将农户应补贴面积转到其他农户名下代扣补贴资金抵扣农民上交费用,严禁将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用于高效农业补贴。各地要进一步规范农民的土地流转协议,将补贴事项作为必备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面积核定时要严格执行补贴政策,实行谁种地补贴给谁的原则,承包地转包给他人的,按转包协议处理,抛荒地和非农业征(占)用的耕地不予补贴。加强补贴资金管理,确保本辖区内水稻直补资金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户。要进一步加强粮食直补政策的宣传,多形式多渠道向社会公布,使农民群众全面熟悉补贴的政策办法,取得他们的充分理解支持,杜绝因直补政策执行不到位引发的农民上访。
三、加强组织领导,圆满完成2009补贴工作
粮食直补工作事关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做好粮食直补工作,不仅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直接关系到党的惠农政策的落实,今年省纪委、监察部门将涉农惠农的政策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点督查内容,下半年省有关部门将联合对全省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为确保我区涉农补贴政策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区财政局、农林局将组织对补贴面积公示、取款告知公示及政策落实情况等开展专项检查。各镇(开发区)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粮食补贴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和及时处理粮食直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粮食直补政策落实到位。要切实加强对补贴工作的领导,严格实行部门工作责任制,精心组织实施,明确部门间分工,财政、农林、经管、农村商业银行等部门应紧密配合,共同做好补贴工作,确保按时完成2009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任务。
附件:1、2009年粮食直补资金核定面积;
2、2009年粮食直补面积核定情况表;
3、2009年村组干部和种粮大户农资综合直补情况表
常 州 市 武 进 区 财 政 局
常 州 市 武 进 区 农 林 局
中 共 常 州 市 武 进 区 委 农村工作办公室
二 0 0 九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粮食 补贴 通知
抄 送: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办公室 2009年3月31日印发
共印7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