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常州市武进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常州市武进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
武财社[2009] 17号
关于加强六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用管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我区六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以下简称荣誉军人)的医疗费管理,确保荣誉军人医疗制度健康、有序进行,经研究决定,对我区荣誉军人实行医疗费结余奖励和违规处罚的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荣誉军人医疗费的结余奖励。 区医保中心对每个荣誉军人单独设帐、单独核算。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其实际报销的医疗费用不足每年统筹数的差额部份,按30%奖励给荣誉军人本人。 二、荣誉军人违规就医行为的处罚。 1、除退还全部违规费用外,对违规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1000元至3000元、3000元至5000元、5000元以上的人员,分别给予按违规金额1至3倍的罚款和冻结IC卡3个月、6个月、1年的处理。 2、凡经查实有违规就医行为的荣誉军人,一律取消当年结余奖励资格。 三、执行时间:本通知从2009年1月1日执行。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医疗费 奖惩 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办公室 2009年3月5日印发 共印30份
关于加强六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用管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我区六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以下简称荣誉军人)的医疗费管理,确保荣誉军人医疗制度健康、有序进行,经研究决定,对我区荣誉军人实行医疗费结余奖励和违规处罚的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荣誉军人医疗费的结余奖励。
区医保中心对每个荣誉军人单独设帐、单独核算。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其实际报销的医疗费用不足每年统筹数的差额部份,按30%奖励给荣誉军人本人。
二、荣誉军人违规就医行为的处罚。
1、除退还全部违规费用外,对违规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1000元至3000元、3000元至5000元、5000元以上的人员,分别给予按违规金额1至3倍的罚款和冻结IC卡3个月、6个月、1年的处理。
2、凡经查实有违规就医行为的荣誉军人,一律取消当年结余奖励资格。
三、执行时间:本通知从2009年1月1日执行。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医疗费 奖惩 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办公室 2009年3月5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