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09]25号
转发区财政局2009年全区财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财政局制订的《2009年全区财政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十六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