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局文件
武建发〔2009〕75号
关于印发建设局实施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局属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武进区城镇环境长效综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武政办发[2009]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制订我局实施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根据《武进区城镇环境长效综合管理实施意见》,按照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心下移、属地管理、高层监管、三级考核”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管理责任全覆盖”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实现城市长效管理信息化、规范化和制度化,逐步建立起沟通快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速的城市长效管理新机制。
二、管理范围
中心城区:南起武南河、北至常州交界、东起夏城路、西至淹城路。
三、管理职责及内容
(一)城区绿化管理、道路容貌管理、河道管理
责任单位: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1、绿地管养。无明显枯枝;无死树,无缺株,色块整齐,无空秃现象;树穴覆盖完好,黄土不裸露;草坪及地被无空秃现象,无明显杂草,修剪整齐。
2、绿地设施。园林建(构)筑物无破损,墙面无涂刻和张贴;绿地内园路、铺装地坪平整,无大面积破损和积水;绿地内园椅、果壳箱、栏杆等设施无破损,无明显锈斑和油漆脱落现象。
3、路灯。路灯、景观灯能正常照明,设置合理、安全。
4、井盖。井盖完好,井盖与井沿相符,井沿配件等设施齐全;对地下管网进行管养或施工时,当日收工必须盖好盖板或作警示措施。(与水利局职责划分)
5、护栏损坏。河道护栏完好、无破损。
6、河堤塌陷。河堤完好、无塌陷。
(二)住宅小区管理
责任单位:房地产管理处
1、小区环境卫生。小区内无卫生死角,楼道清洁,无乱堆放,公共水面无漂浮物;垃圾箱(房)等环卫设施完好、整洁;公共厕所设施完好,排水通畅,无粪便淤塞,保洁及时,内部整洁,厕所内无明显臭味。
2、小区设施管理。小区内公建配套设施设备管理维护完好,外观立面无破损;无乱张贴、乱涂写;无破墙开店、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其他设施完好,无安全隐患。
3、小区秩序。小区区域内交通停车秩序良好,无乱拉乱挂。
4、小区绿地。小区内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无死树枯枝;绿化无损坏,修剪及时,整齐美观;绿化带内禁种蔬菜;绿化带内无垃圾、杂物;无散养家禽。
(三)工地管理
责任单位:安全监督站负责建筑工地围护内现场管理;建筑管理处负责建筑工地开工前施工许可前置条件的现场踏勘(核查)工作及围墙外现场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负责市政工地现场管理;拆迁管理办公室负责拆迁工地现场管理。
1、建筑工地设施。围墙、围档牢固、美观、整洁;出入口有车辆冲洗平台及设置冲洗设备,有排水沟、沉淀池,轮胎无带泥驶出;施工现场主干道硬化,设置排水沟,保持畅通;工地围栏、围护、临街腾空房,封堵牢固、美观、整洁。
2、施工废弃料管理。不得在施工现场焚烧废弃物,楼层无抛散建筑垃圾。
3、扬尘。降低扬尘。
4、垃圾堆放。工地产生的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保持清洁卫生,不得在施工围墙(挡)外堆放。
5、工地卫生。食堂办理“二证”,有除“四害”措施,生活区设置有盖垃圾桶,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宿舍区保持整洁;厕所为水冲式,有专人负责冲洗、保洁。
6、工地运输。加强建筑垃圾(材料)运输管理,无运输车辆抛、洒、滴、漏现象;
7、无证掘路。无无证掘路现象。
8、物料堆放。现场回收旧料归类、整齐堆放,堆场不设在路口醒目处,建筑垃圾不乱堆放。
9、垃圾清运。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清运,拆迁区域道路、里弄通畅,无堆积垃圾,下水道通畅无积水,无残墙断壁。
10、拆迁施工。拆除现场有围护,有安全设施,无野蛮违章作业,无高处抛散建筑垃圾,无焚烧废弃物,降低扬尘。
四、管理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建设局职责范围内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城市长效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局各职能科室、责任单位及现场实施单位,要充分认识城市长效管理的重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克服厌战、应付、走过场的思想,要把城市长效管理作为单位的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
(二)完善工作措施。城市长效管理贵在坚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深化、细化长效管理办法,落实责任到人,管理措施到位,整改事项彻底,按要求件件回复。确保各项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将工作方式从突击性转化为常态性;要建立长效管理台账、档案,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收集、整理各种资料,切实把城市长效管理落到实处。
(三)增加保障投入。城市长效管理工作存在动态性、反复性、艰巨性的特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树立“管理与建设”并重的理念,加大投入,为建立长效综合管理工作体系提供坚实的财力、人力基础,确保城市长效管理工作正常运转。
(四)注重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沟通协调,自觉树立大局意识,不拖诿、扯皮,根据局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加快构建齐抓共管的城市长效管理工作格局。
(五)考核奖惩
1、考评组织
建立两级考评体系,实行逐级负责、逐级考核。局城市长效综合管理领导小组依据市、区综合考评情况,负责对局各责任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综合考评;局职能科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对局各责任单位的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工作进行牵头协调和督促指导;局各责任单位依据局城市长效综合管理领导小组综合考评情况,负责对管理职责范围内的现场实施单位进行综合考评,具体按照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的内容及要求,采取样本抽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三种方式进行现场考评,并对相关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考评。
2、计分办法
局每月得分由市、区现场考评得分及问题整改情况考评得分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现场考评得分为50分,整改情况考评得分为50分。
局各责任部门每月得分由局职能科室依据市、区考评情况进行分解、梳理和汇总。由局考评小组依照城市长效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简报及通报上点名指出的案卷,涉及到责任单位作相应扣分,由局公用事业科每月核查计分情况。同时局考评小组将不定期进行随机督查,发现问题未整改的根据计分细则对项扣分,并分解到各相关责任单位。
局各责任单位,要对应自身的管理办法,结合本办法针对各现场实施单位,制定相对应的考核制度,明确扣分细则,落实考评措施,凡是受到局考评小组扣分的均要逐项落实到各现场实施单位。
3、奖惩措施
(1)每月考评成绩公布。局城市长效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对局各责任单位每月考评的得分情况,由局职能科室负责汇总并在局系统内进行通报;局各责任单位对管理职责范围内的现场实施单位每月考评的得分情况,由局各责任单位负责汇总并报局职能科室,在全区建设系统内进行通报 。
(2)每季度召开考评点评会。局城市长效综合管理领导小组根据考评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点评会,通报该季度局各责任单位的考评情况,分析城市长效管理数字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局职能科室牵头协调局各责任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点评会,通报该季度的考评情况,分析城市长效管理数字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3)年度考评奖惩。局城市长效综合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全年每月通报的得分情况,加权平均后得出局各责任单位年度综合得分,按照年度平均得分评定优秀、合格、不合格。年度平均分95分以上(含95分)评为优秀,85—95分(含85分)评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根据年终考评成绩,对优胜单位予以表彰。同时实行严格的绩效考核,市、区对局的考核分值挂钩局各涉及责任单位的年终奖金分配,并在单位评优评先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各责任单位负责人每年年初向局城市长效综合管理领导小组缴纳城市长效综合管理风险抵押金5000元,根据局城市长效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加权平均后得出本单位的年度综合得分,对评为优秀的责任单位负责人奖励3000元,对评为合格的责任单位,将全额返还城市长效综合管理风险抵押金,对评为不合格的责任单位,扣除缴纳的城市长效综合管理风险抵押金2000元。
局各责任单位根据管理职责范围内各现场实施单位的每月现场考评得分及问题整改情况,加权平均后得出各现场实施单位的年度综合得分,按照年度平均得分评定优秀、合格、不合格。根据年终考评成绩,对优胜单位予以表彰。对全年具有3次以上(含3次)整改率达不到90%、年度评为不合格单位任何一种情形的现场实施单位,局各责任单位根据考核细则予以失信记录、警告、处罚、取消市场准入资格等措施,严格执行市场清出举措。局各责任单位对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各现场实施单位可另行制订考评奖惩办法,报局城市长效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备案。
本办法自2009年12月1日起实施,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建设局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数字化考评标准及计分细则
二OO九年十一月四日
主题词:长效管理 考核办法 通知
抄送: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