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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推进全区“万顷良田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014133103/2009-0007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政发(2009)170号 发布机构: 住建局  
产生日期: 2009-10-09 发布日期: 2009-10-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意见就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操作程序、相关政策、保障措施等方面对推进全区“万顷良田工程”建设作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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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全区“万顷良田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武政发(2009)170号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文件

武政发〔2009〕170号

关于推进全区“万顷良田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动全区生产力布局合理调整,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方案〉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08〕290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09〕7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推进全区“万顷良田工程”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重点,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围绕转变农村发展方式,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农村生产率发展水平、农民居住环境和生活水平,按照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相结合、与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相结合、与加快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园区建设相结合、与推动农村居民集中区建设相结合的总体思路,通过实施“万顷良田工程”建设,着力推动农村“三集中”,努力实施农村资源有效集聚与合理利用。
  二、目标任务
  规划建设期内(2009-2011年),各镇(开发区)都要规划建设5000亩连片高标准农田(不含湖塘镇)。区将率先重点启动礼嘉、横山桥、邹区3个镇规划分区项目建设,确保一期建设高标准农田1.5万亩以上,增加耕地面积约2000亩。
  三、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城乡统筹。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方案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城乡一体化规划等相衔接,实现城乡用地结构调整和用地布局优化。
  2.规范操作,稳步推进。坚持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量力而行。加强对农村住宅置换安置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就业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换社保等问题进行探索研究。
  3.突出重点,连片整理。以建成大面积连片高标准农田为重点,确保建设工程实施后,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实行规模化生产,发展现代农业。
  4.依法维权,农民自愿。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在依法组织和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操作程序
  1.编制方案。各镇(开发区)负责组织编制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专项规划方案(礼嘉、横山、邹区项目由区国土局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工程项目区建设最长不得超过三年,方案应明确分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工程建设具体实施的时序安排。方案在工程项目区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和专家的意见。
  2.项目申报。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规划方案由区政府组织专家论证后出具初审意见,报省国土厅立项。
  3.项目实施。根据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的建设工程方案、年度实施计划以及下达的资金安排,进行工程项目设计预算,具体实施工程项目区土地整理、城镇集中安置区建设等工作。
  4.检查验收。区国土局、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适时组织督查。工程全部完工后,由项目所在地政府编制项目竣工报告,并申请验收。区国土局、财政局组织对照工程方案和设计预算进行初验,并报省、市国土资源部门验收。
  五、相关政策
  1.“万顷良田工程”建设项目区内的土地整理,符合省投资项目立项要求的,可按照省以上投资土地整理项目的相关要求申报项目,争取土地整理上级扶持资金。
  2.万顷良田建设工程项目区内的建设用地整理,享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政策,申请省优先安排挂钩周转。对工程中建设用地整理增加的耕地和农用地指标可等面积置换,优先用于农民安置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剩余指标可统筹用于城镇等项目建设。
  3.万顷良田建设工程项目区内经合法批准的建设用地,因城乡规划调整或其他客观原因造成“批而未用”的。可参照《关于调整盘活批而未用土地的意见》(苏国土资发〔2005〕242号)的规定进行调整盘活。
  4.项目区房屋拆迁、安置房建设、青苗附着物补偿、土地复垦整理经费由区成立的专业公司负责筹措,由项目实施镇(开发区)包干使用,具体补贴标准另行制订。
  5.各镇(开发区)负责实施的项目,建设用地挂钩指标全部由各镇(开发区)使用;区承担的项目建设用地挂钩指标面积,镇(开发区)使用50%(包括安置),50%由区调控使用;土地指标使用价格另行制订。
  6.项目区涉及的农户全部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不办理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统一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按照股份享受分红。对项目区涉及的原农村承包经营户,愿意继续承包经营的,在服从农业产业规划的前提下,享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农工办、国土、建设、交通、水利、农林、劳动、财政等部门和各镇(开发区)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审核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年度实施方案,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政策,协调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落实各项配套政策措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局。各镇(开发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地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的组织实施。
  2.落实相关资金。区将成立相应投融资平台,负责项目实施区建设、资金调度工作。各镇(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融资机构,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多渠道、多途径筹措资金。区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农业重点开发基金等相关资金,主要用于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确保土地整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3.万顷良田工程建设可按照不超过建设用地复垦面积30%的比例作为挂钩启动指标,用于集中安置区建设。不能按照工程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完成建设任务的,相应扣减下一年度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
  4.强化技术指导。在实施工程过程中,区领导小组将成立由区国土、建设、农林、水利等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对相关业务工作的具体指导和跟踪监督。


  二〇〇九年十月九日

主题词:土地  万顷良田△  通知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0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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