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局文件
武建发〔2009〕51号
关于立即开展全区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镇建管所,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和有关建设单位:
根据《关于集中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建办质电[2009]19号)及省、市、区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全区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7月7日-25日,项目部自查自纠,所在施工单位全面检查,各镇建管所属地督查,建设局同步进行跟踪复查。
二、检查重点:
1、“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2、建筑安全“尽责行动”“三项行动”落实开展情况;
3、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整改落实情况;
4、工程项目中涉及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支模、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情况;
5、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6、建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
2、各单位、各企业要根据“安全生产年”的工作部署,督促指导建筑施工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对脚手架、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排查。
3、各项目部接到本行动通知后,按照“尽责行动”的要求,由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组成行动小组对工程项目实施从零工作法,施工现场天天巡查,实施24小时全程监督,详细记录《项目部安全生产天天巡查记录表》,并作为安全台账资料整理备查。
4、各施工企业必须立即组建安全生产检查组,开展对公司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月月巡查,同时必须将《月“尽责行动”在建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汇总表》于每月30日前报送武进区建筑业安全监督站(联系人:唐立律,联系电话86310418)。对于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一定要落实专人,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立即责令停工整改,整改按照“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三定原则进行,跟踪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
5、各镇建管所、建设局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各镇建管所同时必须将检查情况(包括检查的工程、治理隐患的数量、事故查处、安全教育培训等相关情况)于7月20日前报送区建设局安全监督站。
6、严格行政执法,对于发生事故的,区建设局将按照“四不放过”和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严肃查处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〇〇九年七月七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检查 紧急通知
抄送:常州市建设局、常州市安监站、武进区安监局。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