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09〕72号
关于加强全区土地执法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建立健全土地执法快速反应机制,从严从早打击违法用地行为,依法保护耕地资源,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就加强全区土地执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全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领导,区将成立全区土地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国土、城管、水利、交通、建设、规划、监察、公安、法院、司法等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区国土局。办公室内设巡视监察、联合执法两个工作小组,巡视监察小组由区国土监察执法大队成员组成,联合执法小组由区国土、公安、城管抽调力量组成。各镇(开发区、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配合履行土地执法监察工作职能,强化土地管理工作领导。 二、明确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国土管理基本国策,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具体措施,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真正做到发现及时、处置果断、打击严厉、行动迅速,从而确保现在起辖区范围内不再发生新的违法用地、侵占耕地现象发生,坚决落实耕地保护这一重任。 三、坚持日常巡查。为了确保违法用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纠正”,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原则,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区国土等部门要分级建立土地执法巡查机制,迅速把耕地保护巡查的责任分解落实到村、具体落实到相关单位。各镇(开发区、街道)要求做到每天巡查两遍,区国土部门要做到每天督查一次,并将情况汇总后每天向区政府上报。 四、组织快速打击。坚持“快速反应、联合行动”是制止违法苗头、降低经济损失、减少负面影响最有效的举措。按照“属地为主、合力攻坚”的原则,各镇(开发区、街道)要立即抽调土管、城管、派出所等相关单位的人员,组成土地联合执法队伍,集中开展专项行动,确保日常巡查发现的违法用地情况,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处置到位;遇到执法有难度的,立即向区国土部门报告,确保在48小时内处置到位。 五、严格落实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镇(开发区、街道)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国土等单位负责同志是具体执行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特别是区发改、建设、规划等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时,要对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把关,区交通、建设、水利等部门在工程实施时要带头遵守土地法律法规。要严明工作纪律,严肃追究玩忽职守者的责任。各镇(开发区、街道)国土所在巡查第一时间未发现问题而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各镇(开发区、街道)分管领导第一时间接到报告后未及时采取措施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情节轻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政纪处分。对顶风违法构成犯罪的,从严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土地 管理 通知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009年6月24日印发 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