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武进区2009年建筑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
武建发〔2009〕11号
各镇建管所,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我区建筑施工安全,有效落实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安全责任,全面推进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强化各类安全隐患整改,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我区建筑安全生产保持平稳发展态势,我局制订了《武进区2009年建筑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建筑业 安全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安委会、区安监局。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局办公室
武进区2009年建筑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方案
为加强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根据国家、省、市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安全发展理念统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全面落实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通过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促进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全面治理施工现场的不安全状况和施工人员的“三违”行为,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操作技能和安全防范能力,有效遏止建筑施工高处坠落、各类坍塌等事故的发生。杜绝三级(包括三级)以上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压降一般事故,安全事故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全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扎实、稳步推进。
二、整治依据和范围
1、整治依据是《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
2、整治范围是房屋建筑施工、市政建设施工和房屋拆迁施工等。重点是大型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地产开发工程、村镇建设工程、地下管线工程以及房屋拆除工程等。
三、整治重点
整治的重点是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深基坑工程、大模板和脚手架工程、大型施工设备事故、村镇建筑工程等6个方面。
1、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重点做好对“四口”、“五临边”、卸料平台及起重机械设备等容易发生高处坠落的部位的安全防护。
2、开展预防施工坍塌专项整治。推广定型化、工具化的安全防护装置,规范建筑安全防护用品供需管理,强化临边、洞口安全防护的管理。
3、开展深基坑工程专项整治。严格实行深基坑工程分段开挖、分段支护与分段验收制度,强化毗邻居民楼深基坑设计方案的安全可靠性论证。
4、开展大模板、脚手架工程专项整治。大模板、脚手架工程是否按有关规定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高大模板工程及30米以上高空作业等工程是否经专家进行论证,工程施工是否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进行。
5、开展大型施工设备事故专项整治。实施大型施工机械的购置、进场、安装、检测、验收、使用、拆除和维护等跟踪管理。
6、开展村镇建筑工程的专项整治。将安全监督及专项整治延伸到村镇建筑施工现场,促进村镇和各类工业园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持续好转。
四、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部署阶段:2008年4月上旬以前,各施工企业,根据各自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研究制定专项整治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进行宣传、动员、部署。
2、全面实施阶段:4月中旬至9月上旬,负责工程建设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赋予的安全责任和有关标准及行业有关管理规定,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为单位认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自查自纠工作。各企业要加强指导、监督和检查。
3、检查整改阶段:9月中旬至10月下旬,各企业对工程项目组织开展督查,抽查。我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重点工程进行督查,重点检查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行为是否规范。对发现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将予以通报,对发生高处坠落、坍塌等重大事故的,将严肃查处。对因建设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建设单位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考核评比阶段:11月,各企业要对本企业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12月上旬,区有关部门将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缺乏成效的将予以批评。
五、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
1、督促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水平,改善现场从业人员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2、强化脚手架工程的搭设管理。在建工程必须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行业技术标准实施,进一步强化脚手架工程的搭设管理,保证脚手架搭设安全及搭设质量。各施工企业对脚手架工程采取措施,强化监管力度,保证从业人员的施工安全,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3、加强施工现场设备及临时设施使用管理。根据《常州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办法》的要求,对全市施工起重机械设备进行登记发证。建立危及施工安全的机械设备淘汰制度,确保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完好。加强建设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市场建设,规范租赁行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和围墙管理,按照《江苏省建筑施工现场装配式活动房技术规程》搭设,坚决禁止使用水泥预制板、磷镁板临时活动房屋,大力推广符合标准要求的彩钢板房,改善工人的生活作业环境。
4、继续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各单位要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班组每天一次,项目部每周一次,企业每月一次,检查要有重点,有检查情况记录,在建筑安全专项治理中,要抓住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和常常被忽视的薄弱环节,采取各种措施,严加防范。
5、继续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和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促进建设施工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对从业人员,尤其是新进场民工的培训,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做好《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的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通过开展两会以及“安全生产月”等的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通过安全标准化管理活动,继续推进文明工地创建,改善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
6、积极提高监理人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项目监理机构应配备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的专业人员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监理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7、严格劳保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具)的购买、使用管理。施工现场使用的劳保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具)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技术标准,严禁使用伪劣产品。区安监站也将对劳保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具)以抽检的方式进行监督管理。
六、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建设局成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站。
2.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将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通过检查现场、核查帐目、召开现场会等方式,督促和引导企业将专项整治与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相结合,与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相结合,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3.落实制度,务求实效。各企业要认真执行《常州市武进区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要通过建立落实重大危险源排查、监控等制度,积极探索专项整治长效机制;通过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制定和实施预防高处坠落和坍塌事故的专项方案和措施,在控制和减少高处坠落和坍塌事故方面取得实效。房屋拆除施工应依法履行报监程序,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杜绝野蛮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