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开发区)人民政府:
根据武进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200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武劳社[2009]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调整民政部门接收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下达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经费指标18270元,列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款项结报,各地指标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的范围和对象:民政部门接收的企业退休人员,即老工会移交的那部分人员。
二、调整方法和标准:在原来退休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19元;对2008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发50元。增加标准详见《民政部门接收的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费花名册》。
三、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劳动保障 养老金 调整结构 通知
抄送: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财政所。
调整民政部门接收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生活费指标表
镇
人数
月增资额
2009.1—2009.12
下达指标
礼 嘉
1
169
2030
湖 塘
4
8120
牛 塘
遥 观
横山桥
奔 牛
经发区
合 计
10
1690
18270
注:合计中不含经发区。
民政部门接收的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费花名册
(2009年)
姓 名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工龄
调整前退休费总额
调整后退休费总额
2009.1-2009.7
补发工资
备注
白焕英
1916.9
1951.12
19
1233.2
1402.2
1183
周金凤
1917.10
1954.12
14
1189.5
1358.5
陈杏珍
1913.5
1953.1
1201.5
1370.5
吴全凤
1915.11
13
1186.5
1355.5
周杏官
1914.7
1951.4
庄榴英
1917.5
1946.4
15
1234.4
1403.4
王如玉
1920.10
1950.10
1202.8
1371.8
王秀珍
1919.9
颜培根
1925.3
1958
1212.2
1381.2
籍荷官
1914.6
1949
1201.8
13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