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2009年,是我区大力实施“民生幸福行动”的一年,也是我们伟大祖国成立60周年之际。民政局关工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本着“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发挥所长、量力而为、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以“六大载体”为抓手,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和实践活动,为武进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作出新贡献。
一、以思想教育为载体,培养青少年的爱国主义精神
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是在新形势下一项紧迫而长期的重要任务。采取多种形式在青少年中深入开展以理想信念为核心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三观”主题教育,用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青少年。借助武进烈士陵园和澄西烈士陵园这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平台,通过与中小学结成共建对子,积极开展清明祭扫和图片展等革命传统活动,激发广大青少年的爱国精神,使他们更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活和学习机会。在教育中,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青少年的原则,将教育融入到青少年的学习、生活和行为规范之中,成为促进他们健康成长的重要推动力量。
二、以法制教育为载体,进一步做好青年职工预防犯罪工作
局关工委将积极开展对本系统青年职工的的法制教育,引导和帮助他们学法、知法、用法、守法,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预防犯罪能力。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工作前移到预防教育上来,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要内容的普法教育。要把《社会治安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指出的“九种”不良行为和“九种”严重不良行为向广大青年职工及其家长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迎国庆,颂祖国”和“我为祖国添光彩”等三类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对青年职工的爱国主义教育,使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一个遵纪守法、乐于奉献的民政人;并建立健全学习制度、例会制度、活动制度、管理制度、台账制度,使关心下一代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以科技教育为载体,努力为新农村建设输送人才
为了让退役士兵能从容地应对竞争激烈的就业形势和市场需求,民政局军队退役士兵安置办公室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省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对辖区内的退役士兵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并充分利用报刊、有线电视、政府网站等媒体,大力开展培训政策的宣传,引导退役士兵及其家长转变传统就业观念。设置汽车驾驶与维修、机电、建筑与园林工程、烹饪、维修电工、计算机网络、中西式烹调师和数控车床等8类专业课程供退役士兵选择,满足了他们的各类培训需求,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为地方经济建设再立新功。
四、以社区建设为载体,大力推进“阳光驿站”建设
在全区开展“阳光驿站”创建活动,是促进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落实到基层、夯实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基础的重要载体和抓手,要一着不让、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实抓好。2009年,我们将积极与镇(开发区、街道)民政办和村委(社区)关工委联系,加强分类指导,配合村委(社区)建好“三校一站”(法制学校、政治科技学校、家长学校,校外辅导站),合格率要力争达到100%,做到有教室、有设备、有教员、有计划、有台账。配套青少年活动阵地,合格率达到100%。做到有“五室二场”(乒乓室、图书阅览室、琴棋室、书画室、室内健身室,健身广场、篮球场),使青少年有一个受教育和开展活动的良好阵地。协同区文明办对“阳光驿站”建设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对达标的村和社区正式挂牌命名“阳光驿站”,“阳光驿站”覆盖率要达到全区村和社区总数的60%以上。
五、以婚姻登记为载体,注重关心维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在结婚登记过程中,要注重对新婚对象进行婚前教育,保证结婚对象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积极引导新婚对象进行婚前医学检查,保证结婚对象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并制作光盘供新婚对象参考,切切实实让新婚对象了解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性。在离婚登记过程中,要进一步注重在离婚协议书上明确抚养方,不让离婚者的子女受到遗弃,并保证另一方拥有探视权,让单亲家庭的青少年也能跟其他孩子一样健康地成长。
六、以救灾救济为载体,不让适龄青少年失学、失志
2009年,局关工委将以大病救助行动、助学救助行动、孤儿救助行动、特困救助行动、最低生活保障等为载体,通过与贫困和特殊家庭结对帮扶的形式,努力使这些贫困和特殊青少年不失学、不失管、不失足。大力发展慈善事业,通过开展慈善“一日捐”和经常性募捐等活动,多方募集慈善资金,不断提高慈善救助能力。建立与救助对象长期沟通互助的长效机制,加强对他们的思想教育和物质帮助,使他们早日摆脱困境,树立信心,真正体现民政人“亲民、爱民、助民、为民”的宗旨,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〇〇九年五月六日
抄送:常州市民政局,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