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公安局
武公局〔2009〕49号
关于开展向刘祖明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各派出所、局机关各单位:
最近,常州市公安局党委作出《关于向刘祖明同志学习的决定》,号召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向刘祖明同志学习。
刘祖明同志从警15年来,始终扎根社区,心系群众,用真情换民心,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以实际行动践行科学发展观,谱写了新明期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新篇章,得到了孟建柱部长和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和爱戴。为认真组织开展向刘祖明同志学习活动,区局就学习活动通知如下:
一、明确学习意义,迅速掀起学习热潮。
刘祖明同志是我市公安战线涌现出的又一先进典型,是全市广大社区民警的优秀代表。在当前全区公安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大力学习宣传刘祖明同志的先进事迹,对于全区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大力加强“三项建设”,全面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保证各项公安保卫任务的圆满完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局各级要积极响应市局党委号召,组织民警认真学习市局党委决定精神,组织学习刘祖明同志的先进事迹材料,并结合民警岗位实际,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法,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交流、座谈讨论活动,在广大民警中掀起学先进、赶先进、创一流的热潮。
二、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增强学习效果。
在学习活动中,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做到几个结合:一是要把学习刘祖明同志与当前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结合起来,不断丰富学习内涵;二是要把学习刘祖明同志与各地开展的“一所一品”、“一队一品”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不断提高队伍创新能力;三是要把学习刘祖明同志与选树身边的先进典型结合起来,培育一批具有警种特色和影响力的先进典型;四是要把学习刘祖明同志与加强“三项建设”结合起来,围绕全局确定的30项重点工作全力推进,并取得新的成效。
三、严格队伍教育管理,强化各项培训工作。
各地要以学习刘祖明同志为契机,针对队伍中少数民警身上存在的宗旨意识不强、服务水平不高、工作怕苦畏难、纪律作风散慢等不良现象,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激发队伍斗志,充分调动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任劳任怨,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尽职尽力,作出不平凡的业绩。要进一步加强队伍的纪律作风教育,始终保持人民警察勤政廉洁的政治本色,做人民群众放心满意的公务员,树立人民警察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要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教育训练,认真组织民警的学法考试,广泛开展各项岗位练兵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广大民警为民服务、保民平安的本领,增强队伍的整体战斗力。
有关学习资料,请各单位在市局网页和近期《常州日报》上收集。各地开展学习活动的情况,请及时上报。
二OO九年五月十三日
报:区委政法委,常州市局。
送:本局领导。